本报讯 (记者李洁) 因12岁的继女小洁准备伤害其父与后母钟转萍所生的女儿,30岁的钟转萍便殴打小洁将其勒死,3月30日,钟转萍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法庭上,钟转萍的丈夫未现身,死者生母提出了8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该案将定期宣判。 2010年7月22日下午4时,兰州男子潘某的手机收到妻子钟转萍的一条短信:“老公,我对不起你!”震惊之余,潘某拨通钟转萍的电话后得知,钟转萍将他与前妻生的女儿小洁勒死。潘某赶回家看到小洁双眼紧闭,已没有呼吸,脸上脖子上满是伤痕,赶忙拨打120、110求救。十余分钟后,赶到的急救人员在对小洁进行心电图测试后宣告已死亡。7月23日,离家的钟转萍在朋友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2012年3月30日,站在法庭上受审的钟转萍面对询问屡次情绪失控落泪。据钟转萍称,2005年她与潘某结识,一年后结婚成为小洁的继母,一家人相处一直很融洽。2010年4月,钟转萍的亲生女儿出生后,小洁对继母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经常争吵。2010年7月22日中午饭后,双方为洗碗发生矛盾。“小洁提着刀准备伤害我三个月的女儿,我为了保护女儿,就把小洁拽到她的房间。”钟转萍供述,她在小洁的房间开始与小洁对打,在极度愤怒的状况下,钟转萍把小洁摁倒在床上,顺手拿起一条红色的丝带勒紧了小洁的脖子,挣扎几下后小洁就断了气。此时,钟转萍突然清醒,给小洁做人工呼吸抢救,却回天乏术。
当日,坐在原告席的还有小洁的亲生母亲关某,她提出了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赔偿共计80余万元。据关某的代理人称,关某早年因性格不和与潘某分手,在未争取到小洁的抚养权后她只身到西藏工作。整个庭审中潘某都没有现身,其委托代理人在诉状中称,钟转萍的行为使得夫妻感情破裂,近期将与其解除婚姻关系,与此同时,潘某提出了33万元的民事赔偿。
“在幸福的家庭中,母爱是伟大的,但在一个残缺的家庭,面对失衡的骨肉亲情,母爱变得自私,甚至狠毒,对于12岁的小洁来说,她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呵护,但由于父亲忙于工作,母亲忙于看护妹妹,为了引起关注,小洁性格发生了变化。想想如果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被告人会不会对其辱骂殴打?”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道出了这起人伦惨剧发生背后的根由,并建议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我对不起我的大女儿,我现在十分想念她,我为我的行为深深地向小洁的生母道歉!”在忏悔书中,钟转萍始终呼小洁为“大女儿”,直到被带出法庭时,钟转萍始终泪眼婆娑地回望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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