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张斌
《办法》新增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的条例。明确规定,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广州将严格入户审核把关工作。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2005年2月1日施行的原《办法》 做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一项严厉的规定明确: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不能获得广州户口。昨日,广州市人口计生局 召开新闻座谈会,详解新政并答记者问。
《办法》明确,对合法生育者,应当及时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对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在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按规定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迁入本市。
“严重支持!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对我们这些响应政府计划生育的人真的不公平。”就这一条款,市民张先生对新快报记者如是表示。
昨日,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许先云也表示,出台《办法》的初衷是要起正面导向作用,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有,但不多,《办法》旨在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护遵纪守法者的权利。在评价这一新增条款时,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能有效地控制住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
另据介绍,实施该条款,将有过渡期,8月1日前违规者还是按照旧《办法》执行。
政策答疑】
8月1日前违规者还可办入户
记者:对外地超生者及超生子女此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计生局: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旧《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分别接受处罚后,有5年期限,5年内不能迁入,但5年后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还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迁入本市。
记者:如果8月1日前缴交罚款,能否入户?按照旧的办法还是新的办法来处理?
计生局:我们充分考虑了实施《办法》的过渡缓冲期。按照法不诉及既往的原则,已经跟相关部门通气过,也达成一致意见,违法生育行为是发生在8月1日前,并且接受处理了的,还是按照旧办法执行。但通过这段时间的宣传,今后还要违反规定,那就要严格执行新《办法》了。
记者:违法生育者父母双方都为广州户口,违法生育者的子女可入户广州吗?
计生局:按照《办法》规定,是可以的,但要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后,才能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记者:现在广州有一大部分外来人员,他们已经成年,在广州工作,但当年他们是超生的,可以入户广州吗?
计生局:他们与新政策是没有关系的。可以,只要他们符合广州入户条件。
新政策可控制规避社会抚养费
记者:广州为何出台这样一条规定?计生局:这不是广州首创,充分征求了基层群众、公众意见,并参照了兄弟城市的做法,这一条款事实上2002年 北京就已经实施了。同时,外来人口是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报广州户口,一直以来对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都是采取“一票否决”的做法,不予批 准入户广州,而8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管理办法,是把该做法明确到政府规章中去。
记者:出台这一条款跟广州是人口大市有关吗?
计生局:当然,人口资源环境持续发展,广州市人口已经膨胀到1000多万了。这是一个大的背景。记者:有人也说,这一规定可控制住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
计生局:这一新规确实能有效控制住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之前对违反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操作不是很规范,按照广州的标准,夫妻双方为广 州市户口居民,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双方合起要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是20万-30万元。而一些地方甚至是偏远山区,征收标准远远低于广州,有的甚至低至几百、 几千元。当夫妻有一方户口就在外地,一方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按照当地的低标准征收,按照旧《办法》,达到5年年限,也是可以入户广州的,于是就有空可钻。 但按新《办法》,就堵死了这部分违规者的入户广州之路。
其他亮点】
失独老人最高每月
补助300元
失独家庭可领取补助金,加大违法生育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生育者,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并 建立了以“经济奖励扶助为主、各类假期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制度……修订后的《办法》内容基本涵盖了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
输卵管结扎可休息30日
办法》增加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奖励等优待政策,进一步维护广大育龄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权益。
例如对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孕(环)情检查等规定了相应的假期,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其中,规定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3 日,手术后7日不从事重体力劳动;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日;符合再生育条件,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的,休息14日;怀孕2 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15日;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30日;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休息45日。
办法》首次正面回应取环问题,明确规定了年满49周岁、离异丧偶、身体原因、符合再生育规定等几类情况,可凭相应证明取环。
独生子女父母将有奖励金
不仅独生子女可领取奖励金,《办法》新增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的条例。明确规定,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者未再收养子女的,从女方年满49周岁时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从女方年满49周岁时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70元。
超生职工要被开除处分
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生育的约束,其中,加大违法生育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生育者,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产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由本人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其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并严格落实超生处理规定,做到“违法必究”。
办法》一改对非国有集体单位和组织人员超生约束力不强的现状,规定其他单位和组织对其超生职工依据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公司对超生成员参照村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