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在家上学:一种崭新的教育生长

2013年10月29日13:49  新浪育儿

  2013年8月24至25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主办的“学在民间:在家上学&多元教育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和美国、台湾等地的参与者、研究者约170人到会,交流、分享各自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并就在家上学与多元教育展开了深入研讨。会议形成和发布了《中国在家上学北京共识》。

  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 Home Education)是指在正规的学校教育之外,儿童在家自学、家长自行教授或延师施教、家长组织微型学校、私塾等施行教育的形式,是一种家长自助的、非学校化的教育类型。

  “在家上学”作为一种教育自由选择运动和教育多元化的发展,在世界各国都得到推进。其意义不仅在于重拾家庭教育的功能、推行个性化教育,也对公立学校的各种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中国大陆在家上学现状

  在家上学的实践在我国才刚刚兴起。与国外的情况有所不同,中国内地的“在家上学”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狭义的“在家上学”,即由父母自己或聘请家庭教师协助教学,家庭之间也有互助。另外一类是在家长协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学校、微型学校,包括传习中国传统文化的私塾、书院,以及华德福学校、教会学校等具有不同文化理念和信仰归属的学校。这些不同于传统学校的教育形式,在国际上通称为“非学校化教育”。

  据调查,当前以“在家上学”名义聚集和活跃于中国大陆的家长群体约为1.8 万人。正在实践在家上学者约为2000人。全国排名最靠前的是广东省,其次是浙江和北京。截止2012 年底,大陆共有实体书院有591 家,网络虚拟书院100 多所。华德福学校有119 家,教会学校近200 所。整个大陆非学校化教育形态(含幼儿教育)的总人数约在10 万人以内。

  据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调研报告,在家上学的孩子主要处于小学阶段,较少处于初高中阶段。家长选择在家上学的前五位原因依次是:“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54.19%)、“学校教学进度过慢”(9.50%)、“孩子在学校没有得到充分尊重”(7.26%)、“孩子厌倦学校生活”(6.07%)以及“宗教信仰的原因”(5.59%)。被调查家庭中,62.01%在家上学的孩子曾经在传统学校学习,后来从传统学校中转了出来,而37.99%的孩子则一直在家上学。多数孩子是在幼儿园小班到一年级之间开始不在传统学校上学的,占51.23%。多数在家上学的孩子喜欢该学习方式,其中43.02%的孩子表示非常喜欢,38.55%的孩子比较喜欢。家长则认为在家上学的孩子,其各方面能力都处于中上水平。对于很多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后的孩子来说,多数家长选择“继续在家上学”,而孩子高中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的家长最多。在家上学家庭的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 万元以下和5 万元以上两个范围,多数父母具本科以上学历。在家上学父母认为最需要的支持与帮助依次是:定期的互助团体活动;国内、国外相关信息分享;教学方法、教材选择等方面的专业指导;教育资源的拓展;政策法规支持。

  会议讨论了我国在家上学面临的各种问题。由于我国在家上学的实践尚未充分发育,公众对这一领域不够了解。它引发的争议,一是认为它有违法之虞。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在家上学”没有直接的规定,但参考《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家上学”从法律精神上说是合乎法理的。《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它提示了通过地方教育制度创新,使得在家上学合法化的路径。其他的担忧主要是孩子的社会化、合作性的培养。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些问题都是有办法得以解决的。允许探索、允许改革,则是解决所有疑虑和悬而未决的问题的前提。

  二、美国在家上学的历史和发展

  在家上学已经成为美国增长速度最快的一种教育形式。美国在家教育研究所创办者布莱恩·雷介绍了美国及全球在家上学的历史现状、政策特征、支持体系与未来趋向。

  1、历史与特征

  美国从殖民时期至1900 年之前,家庭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是最普遍的教育环境。20 世纪后,随着制度化的学校日益发展,家庭教育逐渐衰落,直到20 世纪后半叶,又逐步复苏,70 年代末和80 年代初开始蓬勃发展。

   据美国国家教育数据中心的报告,美国在家受教育的中小学适龄儿童(5 岁到17 岁) 1999年85 万,占1.7%;2003 年为110 万,占适龄学生总数的2.2%;2007 年为150 万,占适龄学生总数的2.9%,但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截止2010 年春天,全美约有170 万至230 万在家上学的儿童(3 到12 岁)。在家上学的儿童约占所有私人教育(非学校)的25%,约占全美3 到12 岁学生中的3%到4%。

  父母们选择的理由通常是:希望和公立学校一样的成绩;能够更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制定更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更亲密的家庭关系;理性的受到指导的社会交往;安全性考虑;传输特定的世界观。

  从统计上来看,在家上学的孩子的学术成绩比一般的公立学校的孩子平均高10%~30%多。AC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结果显示,在家教育的学生连续4 年在这一考试成绩上高于国家平均分。SAT (学习能力倾向测验)的结果,也显示家庭教育的孩子明显高于其它类型。学术成绩的相对优异,得益于在家上学的一对一指导,小规模课堂,个性化、灵活性教学(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教育时刻),最重要是父母真诚的关心与爱护,以及其它社会资本的帮助。在美国,人们一开始对在家上学并不信任,接着是质疑儿童的社会化问题。现在学术界仍对在家上学有焦虑,这种焦虑主要是哲学性的。主要是质疑在家上学的孩子们在社交礼仪中的礼貌、正直问题;女孩是否会受到性别歧视;在家教育将集体利益打破,变成对个体的关注,而这种行为否认了公众在孩子教育方面所拥有的利益等。

  2、政策与法律

  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美国各州陆续出台相关法律,确认在家上学的合法地位,至1993 年秋季,“在家上学”在50 个州全部实现合法化。全美50 个州、特区和领土对在家上学的政策法律不尽相同。至少15 个州规定个人的家庭教育项目需要遵守私立学校或教会学校的规定。在5 个州,在家上学群体被认定为私立或教会学校而非个体的家庭学校。南卡罗来那州是全美唯一一个免除了对在家上学这一群体强迫就学的州。俄克拉何马州的宪法修订案规定,人们有选择“其他教育方式”(不用“学校”这一说法)的权利;而爱达荷州并不认同“其他类似的教育方法”。新泽西州则用了“在别的地方”而非学校的说法。南达科塔州用了“其他可供选择的教学项目”的说法,且须每年通知政府且进行测验。家长资质方面,41 个州并不要求在家上学的家长有任何教师的许可证。有一些州允许家庭学校的学生偶尔去学校上学。

  美国的24 个州都要求学生参加标准化测验或测评。在弗吉尼亚州和佛蒙特州,允许有特定信仰的在家上学者不遵循强迫入学的法规。内华达、纽约和宾夕法尼亚州,在家上学者须通过中学毕业考试。有6 个州的上级法院规定各自州的强迫入学规定是违反宪法的,因为这些规定太模糊了。这6 个州分别是:佐治亚州,威斯康星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爱荷华州和宾夕法尼亚州。有些州允许在家上学的学生参与学校间举办的活动(如运动,象棋

上一页12下一页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