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掐死56天女儿埋路边称因压力大

2014年02月19日09:42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疑犯田某后悔不已,称对不起女友、女儿、家人 本报记者 陈兴王 摄

  一个刚出生56天的幼小生命,还未来得及学会叫声“爸妈”,便被亲生父亲杀害后掩埋。

  这名23岁初为人父的陕西省勉县小伙说,他和女友都没工作,有女儿后每月要花2000多元,积蓄快花光了,生活压力很大。

  昨日,案件侦破后的第6天,孩子的父亲田某在看守所忏悔,称对不起女儿,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希望女友能好好生活。

  报警称女儿被杀 改口后匆匆关机

  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李建军昨日介绍,2月12日下午4时许,女子张某打来报警电话,哭诉称她在河堤上,自己的女儿被“弄死了”。

  而当接警员询问案情时,张某又改口称自己两个月大的女儿“找不到了”。接着,张某突然挂断电话,手机也关了机。

  勉县警方根据这个信息不完整的报警电话,先安排民警沿勉县城区河堤搜寻,后借助户籍系统和手机号码寻找报警人。

  2月12日晚7时许,办案民警得到信息,报警人张某与男子田某在县城租住房屋同居,二人刚育有一女。

  当晚,警方在出租屋内找到了田某和张某,但没有见到二人的女儿。

  田某称已将孩子送到安康市的亲戚家中暂养。办案民警打电话核实,田某安康市的亲戚却称并未收养田某女儿。田某见事实已经无法隐瞒,主动要求随民警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

  又一次为娃争吵后 他掐死女儿埋路边

  田某23岁,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田某与张某二人刚出生56天的女儿,已经被田某掐死后掩埋在108国道边一处花坛中。

  据悉,田某与张某经同学介绍认识后热恋,之后二人在勉县县城租住房屋开始同居生活。田某当时无业,张某原本在县城打工,怀孕后便休息在家。2013年12月9日,张某生下一女,二人靠着之前的积蓄生活并养育女儿。

  随着积蓄越来越少,田某和张某在出租屋内因带孩子的琐事时常争吵。今年2月3日(正月初四)晚7时许,人们还在欢度春节之时,田某和张某又因带孩子的琐事争吵,随后张某外出买东西。

  田某独自一人在出租屋内,想着抚养女儿增加了家中的经济负担,给生活带来了压力,气愤之下将自己刚出生56天的女儿活活掐死。之后,田某将女儿的尸体用褥子包裹,抱至108国道边一处花坛掩埋后返回出租屋。张某回家找不见女儿,田某谎称已将孩子送人领养。张某不相信,坚持要找回孩子。

  2月12日下午4时许,田某带着张某在勉县城区河堤附近徘徊寻找女儿。在张某的再三追问下,田某才告诉女友:“孩子找不回来了。”张某随即拨打电话报警,还未说完,便被田某制止。

  对话疑犯

  做爸爸了很激动 本想过完年找工作

  昨日,田某与张某租住的房屋房门紧闭,据了解张某可能还在屋内居住,为不打扰这位刚失去孩子的母亲,记者没有敲开出租屋的门。

  在勉县看守所内,田某哽咽着多次提到对不起女友和已死去的女儿,称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华商报:咋忍心这样对自己的亲生女儿?

  田某:经济负担重,生活压力太大了。我们两个都没有工作,靠之前的积蓄生活,没有孩子前,一个月花几百元,有了女儿后,买的奶粉一桶200多元,一个月要花2000多元,积蓄也快花光了。

  华商报:女儿出生前,有没有考虑到经济问题?

  田某:女儿出生的那天,想着做爸爸了,我很激动、很高兴。经济上的问题我也想过,本来打算过完年就去找工作赚钱。我之前打过工,给别人送货,一个月赚1000多元。

  华商报:还想说些什么吗?

  田某:现在说对不起已经晚了,我希望我“老婆”能在外面好好生活,我父亲已经60多岁,母亲50多岁,我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在他们身边尽孝,希望他们能健健康康的。我对不起自己的孩子,我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本报记者 陈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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