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定生育“单独二孩”产假至少98天

2014年04月07日14:33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同样享受生一孩时的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生二孩的女职工将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单位若没有为已育职工参保的,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埋单”。

  据了解,生二孩女职工至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今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原标题:湖北生育“单独二孩”产假至少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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