闁告帒妫旈棅鈺呭礆閺夊じ绨抽柛妤嬫嫹

新闻

  • 新闻
  • 图片
  • 微博
  • 博客
  • 视频
妤犵偛鐏濋幉锟�

收买被拐儿童者10月底前自首可免刑 你支持吗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订的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责成为一大亮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再仅限于人财两空,还将加上定罪判刑的处罚。”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打拐反拐工作的里程碑。

新修订的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责成为一大亮点新修订的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责成为一大亮点

  根据我国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之后,该条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10月底前自首可免刑。你支持吗?

  打击犯罪根本转变: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原来刑法规定买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给很多人造成了一种“收买无罪”、“买方无风险”的错觉,形成了买方市场。身后只要有大量买家揣着钱等着买,人贩子就敢于铤而走险去拐,进而形成一条黑色的地下“产业链”。“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将是我国打击拐卖犯罪立法的根本转变。”

  新修订的刑法通过一律追究买方的刑责,加大收买犯罪成本,无疑对铲除买方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公安机关对于新发生的拐卖案件,将在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受害人的同时,一律对买主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在收买同时实施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的,数罪并罚。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下无拐?找回3800多名被拐儿童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拐卖犯罪工作,通过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建立侦办拐卖案件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和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抓获大批人口贩卖分子,解救大量被拐妇女儿童,有力地遏制了拐卖犯罪的发展蔓延。

  据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经找回3800多名被拐多年的儿童。除了不遗余力对拐卖犯罪严厉打击之外,公安部一直推动修改刑法、加大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的惩治力度。有着900多万微博粉丝的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曾多次呼吁“买方一律入刑,加重收买责任,以从源头上铲除拐卖犯罪滋生的土壤”。“拐卖犯罪酿成了一幕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危害罄竹难书,希望通过此次法律修改,严惩买主,严打买方市场,尽早实现天下无拐!”陈士渠说。

  网友热议:盼望落实

  @幽香若祥:收养儿童可以走正规渠道,私下交易本身就违法。

  @Vform-m:快自首,让孩子们回家吧!

  @Rhea-R:想起电影《盲井》,不过在那种村子执法也很困难!希望国家加大力度!对买卖人口的人严惩不贷!

  @冷射手:执行力才是关健,碰上愚民来个法不责众,又成了空口白话。

  @田笑Ella:终于开始修正有关拐卖的法律了!买卖皆犯法!希望能再简化收养的程序!

  @竹林秋水:中国法律越来越进步了,最近出台的买家入刑和废除嫖宿幼女罪都显示了中国司法的进步,还有史上最严广告法。任何法律的修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人经过无数努力得来的,请少些抱怨与冷嘲热讽,多些鼓励。

  被拐儿童回归 如何修复创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首席心理专家沈家宏认为,儿童被拐骗或拐卖的创伤会化为记忆阴影。当生活中出现对爱的渴望未能达到满足,该隐性记忆有可能会成为其性格形成、个性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型事件。因此,对于被解救回来的孩子,家庭及社会要着重关注其内心状态,帮助其处理那种隐性创伤记忆。

  “孩子被拐卖,作为孩子的心理行为评价标准来说,他的感受或许是父母没有爱护好他,让他独自经历了分离的恐惧与焦虑;又或许是父母觉得自己不乖巧,不要自己了。”沈家宏表示,因为孩子的心理并未成熟,不会用成熟的评价标准去看待和分析此事。当孩子回到原来的家后,会变得沉默、少语,容易出现分离焦虑。

  对于该类孩子,沈家宏建议,父母要教会孩子勇敢与坚强,去接受和承认该段经历。父母可以做一些与孩子的责任交接,让孩子接受到:父母没有做好父母的责任,让你承担父母的责任,以后我们会做好父母的责任。“切忌将该段事情避开不谈,或者淡化,这只会让孩子将该段记忆、感受变成一种隐性记忆,不利于孩子找到成长的动力。”

  (新浪育儿综合中国警察网、新浪微博、信息时报等综合报道)

文章关键词: 被拐儿童 妇女 免刑 刑法修正案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鐎圭ǹ寮跺﹢锟�50闁哄銈囨閻犱胶灏ㄧ槐婵嬪礂閿燂拷1,670濞存粌鎼顒佺▔閿燂拷

闁告瑦鍨电粩锟�
闁哄牃鍋撻柡鍌涘閻﹀海鎷嬮敓锟�闁告帡鏀遍弻锟�
书童画安[山东枣庄]
被拐儿童获救却没了家 代表建议修改《收养法》  人民网引用日期2013-03-13
书童画安[山东枣庄]
用户3122679321[湖北武汉]
哥哥们,评论之前有没有看过法律啊?什么叫支持买家入刑?行贿入刑?这些法律本来就已经规定了,只是现在更改了某些构成要件,相对更“重”而已。。。
李伟89603[广东]
加大力度,狠狠判刑。尤其是那些人贩子现在就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只要抓住立即处死。看谁还敢再干。支持的点赞。
科科_49163[广东广州]
你吗的新浪新闻,居然起这样的标题,你们想更多人收买被拐的妇女儿童?不负责任的媒体!坚决抵制!!!!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新闻

  • 新闻
  • 图片
  • 微博
  • 博客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