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金燕的丈夫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去世。三年后,金燕被丈夫生前公司的股东之一告上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
金燕丈夫是小马奔腾的前创始人,说到小马奔腾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但说到红极一时的《武林外传》、《将爱情进行到底》、《建党伟业》,可谓承载了几乎一代人的回忆。这些著名的影视剧就是小马奔腾投资的。
金燕不知道的是,在公司繁盛的背后,老公签订了“对赌协议”,若成功,金燕作为妻子也将分享老公赢得的财富。然而,老公突然离世后,公司也面临着即将分崩离析,高额的债务也落在了金燕的头上。对于自称遗产只有100万的金燕来说,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婚姻法司法第24条,清清楚楚写道: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意思就是,即使当时在对赌协议上签字的只有丈夫一个人的签字,但婚姻法就是按照公共债务给你判定。
这个“连带责任”也给很多的“妻子”带来了灭顶之灾。也许对于名人金燕来说,如今要一个人承担起两个人的苦,但至少,曾经享受过丈夫成功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同甘同福过。
但在生活中,大多数被“飞来之债”殃及的妻子却纯纯粹粹的是一个被害者,丈夫不仅不履行家庭义务,还给家庭带来高额债务,房子被法院拍卖,仅有的工资被冻结,这并不在少数。
还有的被老公和其合伙人通过虚假诉讼,伪造欠条,转移家庭财产,将债务遗留给一无所知的妻子。
这些都不是电视剧的情节,而是真真实实发生的生活中,可能就是我们的某一个朋友或者同事。
婚姻法的这一条,本意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假离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完美的法律,恰恰因此将无辜的妻子变成了牺牲品。
小林就是这个婚姻法的牺牲品,本来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生活简单而美好,但不幸走入了一个错误的婚姻,老公是临市的大学公务人员,不舍得放弃工作,常年两地分居。有了孩子之后,公婆家重男轻女,对母女俩几乎不闻不问,自己妈妈得了乳腺癌还要拖着身体帮忙照看孩子。婚后,双方父母曾共同出款给两个人购置了一套小房子,小林妈妈要帮女儿带孩子,但婆家人却把小林妈妈赶走,目的是要小林和妈妈回养自己的房子住。
随着对婚姻的心灰意冷,小林提出了离婚,然而小林老公却不同意了,不得已只好诉讼离婚,然而中国的婚姻法,第一次离婚几乎法院都是不支持的,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也让很多家暴的家庭还没有来得及坚持到第二次诉讼就被家暴夺去了性命。
在还没有离成婚的时候,小林居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自己居然被公婆告到了法院,说买房款是两口借给小林和老公的,尽管欠条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签字。小林也分别跑到天津和上海的字迹鉴定中心做鉴定,想要证明这个欠条的签字时间和和日期是伪造的,然而,现在的鉴定技术并不能鉴定出来。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求,要小林和老公归还欠款。如果离婚,小林意味着净身出口,但这又是幸运的,没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净身出口,但没有高额的债务。不幸之中的万幸。
小林通过这个事情,加入了一个维权群,才发现身边跟自己同等遭遇或者更不幸的人大有人在。这个人群,不仅仅有家庭主妇,还有公务人员,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每个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不幸,为什么举债的不是我,债务我也未曾花过一分,却要背负还钱的责任。
这就是婚姻法的无奈,他无法保护弱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个很罗生门的难题,尽管国家层面在不断的探索如何在法理中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然而法律并不完美,在法律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之前,作为妈妈,要保护孩子和我们的家庭,更要保护自己。
来源:鸽子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