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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男童被指性骚扰女教师--性骚扰界限在哪里?

  新闻事件回放:

  美国发生了年纪最小的性骚扰事件。一名年仅4岁的男童,被指将头部放在女教师助理胸前摩擦,校方认为此举构成性骚扰,向男童家长发信勒令退学。据该名女助理所说,男童当时将头放在她胸前摩擦,令她感到不适,校方于是发出信函,指那是不当的肢体动作,显然是性接触,甚至属于性骚扰。

  这名男童的父亲解释,其儿子是感谢老师爱护才拥抱她,又认为4岁孩童哪懂得什么性骚扰,这说法也得到专家认同。他要求校方将所谓不良纪录从儿子的档案中移除,但校方一口拒绝,只愿意将“性骚扰”的字眼改为“不当性举措”,并要求他带同儿子向女助理道歉。--《四岁男童被指性骚扰女教师助理 学校勒令其退学》

  这年头查找关键字“性骚扰”一定是个大热门的词。不知何时起,“性骚扰”开始满天飞了,随处可见的“性骚扰”行为,究竟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忽然都特别注意洁身自好了,还是“疯狂变态”行为的人越来越多了?不得而知。只是一个四岁的男孩子也会被指控行为属于“性骚扰”?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这个世界是不是太疯狂了?如果不是真的,这个世界是不是还是太疯狂了?

  名词解释:究竟啥叫性骚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草案第31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根据该草案,违背他人意愿,故意做出或发出性的行为或挑逗,使对方的身体、心理产生不适、不快的都属于性骚扰。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构成性骚扰的一个最主要方面是受体的主观感受,例如认为是不是有骚扰故意,是不是有骚扰的目的,受体是不是欢迎,是不是引起了一些严重的后果。而目前无论全国还是上海的反性骚扰立法都只有客观的表述,而没有主观的规定,因此单纯界定性骚扰形式也无法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五种性骚扰形式解读
  语言骚扰:打电话或两人当面独处时故意谈论有关性话题,询问个人性隐私、性生活。
  文字骚扰:将骚扰性语言化为文字,投递赤裸裸的淫秽文字。
  图像骚扰:两人独处时故意给对方观看黄色图像或限制级录影带等。
  电子信息:用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故意发送黄色文字、黄色图像或黄色笑话。
  肢体行为:主要为公共场合身体上的骚扰,如在公共汽车上,故意紧贴对方的身体,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
 --《上海拟立法界定5种具体性骚扰形式》

  越说越糊涂:性骚扰为何这么难认定?

  “性骚扰”的界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美国在立法中将“性骚扰”看作是性别歧视中的一个形式来加以体现,“出于性需求而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行动,性要求,或其他语言上、身体上的性行为,如果在屈服或拒绝之后明确、不明确地影响一个个体雇员的工作表现或形成一个令其讨厌的工作环境,即构成性骚扰。”即便将此条款原本照搬入中国的法律条文之中,也难以解决“性骚扰”的界定问题。美国是个判例法国家,法官们容易根据案情去创造出合乎正义的案例,而在以制定法为传统的中国,法官显然缺乏能够充分审判智慧进行“造法”的司法空间,因应案情需要的创造性裁判很大程度上已被扼杀在对既有法律的遵循上。--《评论:性骚扰为何这么难认定》

  新浪亲子调查:对这一事件,做为家长你的看法是怎样的?

你认为这个四岁的男孩子将头靠在女教师胸前摩擦属于什么行为?
对母亲的依恋情结
只是恶作剧
觉得温暖安全
可能是母乳喂养的习惯使然
没啥大不了的
你认为这个四岁男童的行为是性骚扰吗?
当然是
也可以算是
应该不是
不好说
“男孩父亲要求校方将所谓不良纪录从儿子的档案中移除,但校方一口拒绝,只愿意将“性骚扰”的字眼改为“不当性举措”,并要求他带同儿子向女助理道歉。”你认为这样处理:
小题大作
完全没必要
对男孩有警示作用
确实需要道歉
处理得很好
如果是你的孩子受到别人(幼儿园或别的家长)这样的暗示,你会怎么做?
告诉孩子这样的行为不合适;
毫不在意;
会觉得有点尴尬;
什么也不对孩子说;
严厉地训斥孩子;
觉得告诉你的人有问题。

  问卷小调查:
  1、为啥小孩子喜欢故意大声说“脏话”,比如“狗屎”“屁股”等?
  2、有些小男孩喜欢撩小女孩的裙子,为啥?
  3、有些小男孩喜欢抱着小女孩亲脸蛋,为啥?

  如果你对以上问题,有自已的理解和处理方式,欢迎在此留言

  我们应该教会孩子对自已以及他人身体的认知

  性骚扰很难界定,被性骚扰同样也很难界定。在国外,为防止针对儿童的性骚扰,有专门的录像片和课程,教给孩子区分什么是好的触摸,什么是不好的触摸。处理儿童性骚扰、性虐待的社会工作者建议,应当教给孩子身体所有部位,包含生殖器官的正确名称,教给孩子关于身体接触的一般原则,培养孩子的自尊心,以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如果全民认知是在这样的严格防范“性骚扰”事件发生的社会环境中培养起来的,四岁男童的行为要受到指控,就变得不那么奇怪了。

  在我们国家,这个四岁男童的行为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如果老师控孩子性骚扰,这个老师有可能变成众人的笑柄;好的家长可能会告诫孩子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籍此我们也可探知,如果孩子被成人性骚扰了,忽略不计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

  我们需要提前教给孩子对自已以及他人身体的认知,教导他们,别人的身体需要尊重,自已的身体也需要尊重,与他人进行身体上的接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关于身体接触的一般原则包括:
  每个人的身体都是属于自己的,应该被尊重;
  --可以抚触自己的身体,但抚触隐私部位不宜当众进行;
  --不能随意接触别人的身体,如果在接触时别人表示反对应该及时中止;
  --不可接触别人的隐私部位(有些对儿童进行性骚扰者就是要求儿童触摸他们的隐私部位);
  --除了父母、其他特别亲近的照看者和医生以外,任何人不得接触自己的隐私部位;
  --如果任何人的接触让自己感到不舒服或“不对”,即使是自己的亲友师长,自己都有权要求中止。

  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的身体,父母首先就要尊重孩子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尊重孩子与成人接触时的每一个“不”。这样长大的孩子,会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容忍别人对自己的侵犯,也不会轻易成为受害者。也许我们曾经在无知中度过了很多岁月,但我们的孩子不应该如此。也许我们曾经对身体和性感到异样和神秘,但我们的孩子不应该如此。也许我们即使到今天在谈论和性相关的话题时还感觉到有些困难,但是在孩子面前,我们需要有勇气去开口。--《被尊重的身体》

  这个事件也许令许多人感到匪夷所思,但它提供给我们了一个参考的样本,也许确实--有许多问题--被我们忽略了。发生在别的国家,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我们该感到庆幸,它没有发生在我们孩子的身上,但并非完全可以避免。我们该反思,我们的教育还有不足,还有许多关于尊重与被尊重的话题我们没有意识到。真理不是愈辩愈明吗?这样说也许有些夸张,但起码我们离适当的处理和应对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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