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提问:
在幼儿园是否也可以对孩子进行“责任承担能力”的培育
可以,但是只能起到辅助和推动作用。
因为在“相对约束环境”中(例如:幼儿园或父母带孩子参与的各类公众活动等等),孩子普遍存在一种“比较心理”,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对孩子实施“责任承担能力”的培育,孩子会呈现出暂时性、阶段性和自我掩盖性,从而会导致培育目的的很难实现。就像有些父母描述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非常愿意为小朋友们服务,帮助老师给小朋友发筷子、分发作业本、收拾玩具等等,经常受到老师表扬,各方面表现都非常积极。然而在家一不满意就对父母发脾气,乱扔东西,使用完的东西从来都等着父母收拾,自己会吃饭穿衣服,也要等着父母来帮忙……,和幼儿园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那作为父母如何有效的利用孩子在幼儿园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老师配合对其‘责任感’进行有效的培育呢?
我们说,如果要想在“相对约束环境”(“比较环境”)中实现对其“责任承担能力”的良好培育,父母需要做如下工作:
1.家园配合
也就是在学前工作者和父母有目的的共同计划下,分别在家和幼儿园共同协助实施。
2.最佳时机
最好是在孩子“幼小衔接”的准备期间来实施完成,也就是5岁半左右。
3.确认实施策略
我们在这里给父母列举一个案例,希望父母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依据每个家庭的客观环境和孩子的具体情况,协同老师共同完成。
前提:老师和豆豆(5岁,男孩子)父母商量确认后。
老师:豆豆请你今天帮助大家收拾整理玩具。
豆豆:好的。(豆豆顺利地完成了老师交给的这个任务)
老师:豆豆真不错,完成很好!谢谢你!老师再交给你一个重要任务你能够完成吗?
豆豆:可以。
老师:从今天开始,你回家监督爸爸妈妈是不是把他们脱下的脏袜子乱扔了,如果他们乱扔的话你就要把袜子收拾起来放到门后蓝色的小框里,还要跟他们说,他们做得不对,以后不许乱扔袜子,你可以做到吗?
豆豆:可以。如果他们不听我的怎么办?
老师:一定会听的,因为你是在为大家做好事,爸爸妈妈一定会听你的。
豆豆回家后,发现爸爸的袜子扔在了沙发上,于是开始积极的完成老师交给他的任务。第二天:
豆豆:老师,昨天爸爸的袜子没有放好,我帮助他放好了,而且批评了爸爸,他答应我再也不乱仍袜子了。
老师:你真棒!从今天开始,你要继续监督哦!
总之,我们希望父母和学前教育工作者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到对孩子“责任承担能力”有效的培育。
在孩子逻辑思维基本结构创建和丰富成长过程中,经常性和持久性地进行这类逻辑思维行为过程的创建,就会使孩子在第二个“逆反期”开始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具有“责任承担能力”的“习惯性复合逻辑思维”,并得以自觉的进行“习惯性逻辑思维”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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