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想,我的朋友真是一个聪明的母亲,她知道怎样才能真正帮助女儿。的确,对于一个残疾的女孩,还有什么比坚强更重要的吗?
父母妨碍孩子自立的五种心理
在生活中,家长做孩子的提供者和代劳者,往往是出于以下几种心理:
A。想让孩子幸福,所以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
B。为了给孩子争取时间学习,而代劳许多事;
C。心疼孩子,怕孩子受苦从而代劳;
D。嫌孩子不会做,还不如自己做省事;
E。怕孩子有风险,禁止或者自己代劳。
现在家长一般出生在六七十年代,他们的童年大多是在贫困中度过的。对于物质的匮乏有着切肤之痛的家长们,在拥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难免要有一种补偿心理:自己受的苦再不能让孩子受了,自己童年梦寐以求的享受一定要让孩子得到。值得一提的是,并非只有富裕家庭存在这个问题,许多经济一般的家庭甚至收入很低的家庭,也存在这种现象,家长们宁肯为孩子买一双名牌运动鞋而一个月省吃俭用。
当孩子表现出可人的撒娇,马上满足孩子的要求会不会给父母带来一种幸福感?是的,在孩子得到满足的同时,父母也感到很舒畅,他们怜爱孩子的天性得到了满足,他们感到自己很重要,并且为自己能使孩子快乐而高兴。然而,父母作为施爱者和抚养者所感到的幸福是虚假的,因为任何一次不必要的给予、帮助和代劳,都是对孩子自立心理和自立能力的妨碍。没有原则地满足孩子实际上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因为父母们为了“享受”自己做父母的“幸福”而剥夺了孩子自立的机会。
另一方面,家长们对孩子有求必应,孩子要什么就给孩子什么,帮孩子做这做那,甚至帮助孩子做作业。他们错误地认为这样会使孩子幸福,然而令父母们困惑和烦恼的是孩子的感觉恰恰相反。我曾经亲耳听到过一个在海南旅游的孩子打电话向他妈妈抱怨:“真是烦死了,海鲜吃够了,宾馆住够了,汽车坐够了……”应有尽有,有求必应,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幸福,相反会令孩子厌烦。这种看起来十分矛盾的事情在古今中外无休无止地重演,我国清代的八旗子弟和俄罗斯贵族寄生阶层都是明例。人们的幸福只有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愿望时才能产生,而不是产生在一味地接受别人的给予之中。
自立是自尊的基础,孩子不能够自立,就无以确立自尊并赢得自豪感。父母们一味地提供和代劳,既不能让孩子产生幸福感,也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劳动观,更严重的是溺爱妨碍了孩子经过锻炼和努力而提高自己的机会,实质上也剥夺了孩子成长和自豪的机会。因为孩子不仅从做事和努力中得到锻炼并增长能力,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会由此获得自尊和自信。孩子独立完成某个任务并且能对别人说:“瞧,这全是我自己做的!”此时,孩子们会因为能够独立做事而大大增强自己的自尊心;相反,我们可以想像一个经济上依然依赖家庭的成年人,他的自尊心承受着多么大的压抑。
有时候,父母们觉得孩子不会做或者做得不好,与其教孩子做还不如自己亲自做更省事,于是干脆自己做。教授别人做一件事要花费很多时间,帮助一个人找到他或她做某件事的最好的方法要花更多的时间。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对于孩子来讲这是必需的,这是学习过程的固有特点。所以,我们寻求所谓的“捷径”,实际上是以牺牲孩子学会某种技能的机会为代价的。我们为了躲避麻烦而去妨碍孩子学习,实际上是一种自私,而且这种自私对孩子是十分有害的。
也许E类情况更为常见。那些天生爱冒险的孩子们,经常让父母们提心吊胆。要知道让孩子避开任何有风险的事有时候会让孩子面临更大的风险。我认识一个14岁的叫小鹏的小男孩,他十分喜欢足球,但他的身体有点瘦弱。他的爱好遭到了他母亲的坚决禁止,这位母亲担心自己的儿子在运动中受伤或者遭受失败。她后来发现,自己对儿子缺乏信息造成的伤害远比在球场上可能发生的任何伤害都大。
一位16岁的男孩子想要参加摩托车比赛,他的妈妈十分担心并为此专门咨询我的意见。我告诉她,允许孩子参加自己向往的活动很重要,尽管有一定的危险性,但通常会受到教练和其他成年负责人的严格监控,其中的风险性会降低到很小。作为父母不应该把自己的恐惧转化为限制孩子发展的障碍,受伤和生病是生活中难免的事,生活中的危险无处不在,只不过有个几率大小问题。如果为了保护孩子而不让他们参加任何活动,那他们怎么才能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难题或者危险呢?每个孩子都有增长自己勇气和把握自己能力的需要,我们应该对此正确引导而不是否定,我们要借这个机会让他们学会如何以理性、明智而安全的方式追求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听完我的话她半信半疑,但最终她还是支持了孩子的选择。虽然那是在她的儿子向她证明了自己在安全准备方面十分充分之后。孩子的父亲与孩子一同检查了摩托车所有的配件,确保它们不会出现故障。难得的是,儿子在这个过程中克服了他们那个年龄中特有的粗心和草率,并在比赛中进一步增加了自己的勇气。后来这位母亲告诉我,她的儿子在参加了摩托车比赛之后,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增强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和信心,而且还学会了如何确定和追求自己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对孩子寄予一定的期望值,也是对孩子自立精神的一种鼓励。比如说我们要孩子承担我们家庭中适当的责任,或者说在孩子从事的“工作”中我们表达出我们适当的期望,尤其是面临困难或者挑战的时候,我们对他们切合实际的希望和信任,就会增加他们的信心。相反,我们应该避免在孩子遭遇挑战的时候,给孩子敲退堂鼓。人生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挑战,如果孩子每次面临新的挑战时都会想起你对他们的能力缺乏信心,那他们自己也就很容易自暴自弃。
总之,当我们在一种特有的爱心的冲动下为孩子提供什么或者代劳些什么时,也许我们正在为孩子将来的生活设置障碍。作为父母我们的责任不是为孩子提供或者代劳,我们最大的责任是教会他们学会自立和自助。
显而易见,帮助孩子自立要比单纯做一个提供者和代劳者麻烦,它既需要耐心还需要韧性。然而,作为提供者,你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这样的约束,提供你认为他需要的一切或者你想要他拥有的一切能够在短时间内令双方都得到满足,作为提供者,你感到自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控制力。最重要的是你不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你不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你根本不需要改变自己,你能为你的孩子做他需要做的事,能为他买所需要的东西,你以为这样就能保证孩子的幸福。但我要告诉你,为孩子提供一切的目标不仅是自私的,而且是难以实现的,同时孩子由于过于依赖而没有机会锻炼自己获取的能力,这无疑将成为孩子一生难以弥补的后患。如果父母把自己最重要的角色当帮一个提供者,这就是等于给他们的孩子一种错误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遮蔽了他们自立的思想,使他们感到奋斗没有必要。
我们必须清楚,给孩子提供幸福不是我们的责任,作为父母,无论你付出多大的努力你也不能给孩子提供所有的幸福,每个人的幸福都要靠自己去争取。一个人如果得到别人给予的东西太多,就会对自己获得生活所需的能力丧失信心。
我们应该确立这样的目标,最好的帮助就是帮助孩子自立,自立使他们自己可以追求到幸福。我们这样做的最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我们作为孩子所需要的一切的提供者的角色随时都可能改变。(文/孟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