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典型的管教方法包括处罚和奖励。当孩子违反了某项家庭规章制度,他要受到惩罚,通常是以抽打等体罚的形式。当孩子在某件事情上表现出色,他会得到奖励。有时家长想鼓励某种行为,会用奖励来贿赂孩子:你做了这个就能得到那个。常见的这类例子好比按照成绩单上“A”的多少来给孩子钱。
可是,传统的处罚和奖励制度都有它们的局限性。处罚暗示着家长在孩子面前的强权。如今的孩子成长在一个强调自身重要性和自身力量的环境下,即使这点在家里没有得到充分的强调,在学校里,在电视、电影等媒体上,到处都在鼓励孩子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因此,对家长那种“必须听我的,不然有你好看”的强权方式,孩子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和行为。有效的管教需要父母、子女双方共同尊重,共同协作。
在学术界和工业界内,大家公认:如果人们对某一活动或决策参与得越多越深入,那么参加者对该活动的认同和投入就会越深越有效。传统主观的奖励与处罚制度是把孩子放在一个被动的地位上,成为家长高兴和不高兴的接受方。不过,我们还是要尽可能营造出一种管教孩子的体系,让孩子参与到制订家庭制度的过程中来,并参加决定如果破坏了家规会面临怎样的处罚。这样的话,孩子会客观清楚地明白正面和负面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因此如何行事就成了他们主观自觉的选择。采取这种方法,其结果不再是强势的家长强加于孩子,孩子也会从中学到为后果负责任,因为如何行事都是他们自己的抉择。
传统意义上的处罚带有局限性,由于父母只有那么几种惩罚的方法(限制自由或者干脆打骂),因此惩罚方法对错误的行为很难具有针对性。于是,从错误行为和处罚措施来看,孩子不能真正体验到自然的、有代表性的因果关系。
处罚通常都是家长在气头时发生的。因为暴怒,家长不是攻击孩子的品格,就是骂孩子,或是威胁不再爱他了。这种处罚的后果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严重的打击。当家长不管孩子是否理解而要求他们一味地遵从时,家长实际上是在行为上实行专制。
还有一点,奖惩系统暗示,好的表现就会得到某种外来的奖励。这样的做法忽略了大多数孩子本能地让家长高兴的愿望,本能地希望成为家庭中重要的一份子的愿望。况且,当孩子知道自己有能力作出贡献时,他们会感觉良好,这本身就是奖励。如果孩子为了要得到某种外界奖励而表现好,那这样的孩子实则是被剥夺了为自己感到有价值、有贡献、是家里不可缺少的一份子的满足感。
我们的社会文化在变,同时要求我们管教孩子的方式也要变。父母依然有责任给孩子制订制度以管制孩子不恰当的行为,而且当今的管教比从前简单的奖惩制度要更困难、更复杂。因此,父母们一定要采取一种更明智、更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利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