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格:我的忠实小狗的故事

  《全世界少年儿童最爱读的经典动物故事1》

  节选自《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

  作者: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苏格兰裔加拿大人(后加入美国国籍),著名作家,动物题材画家,美国青少年团体“美国童子军”组织的创建先驱之一。他还是个博物学家,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也是现实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其中最著名的动物小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还使他赢得了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从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写成的。

  那是在1882年的11月份,马尼托巴的冬季刚刚来临。吃过早饭以后,我懒散地在椅子上斜靠了一会儿。透过居住的简陋棚屋的玻璃窗,我的目光在远处的草原、牛舍,与近处钉在木桩上的一首题名为《富兰克林的狗》的古诗之间转换着。但是这种远景与近景的梦幻般的组合很快被打破了,因为我看见一个巨大的灰色身影穿过草原,冲进了牛棚,还有一个黑白杂色、体型较小的动物在其后面紧追不舍。

  “一只狼!”我惊呼了一声,抓起猎枪跑了出去,准备帮助那条狗。可是还没等我走到那里,它们已经离开了牛棚。它们在雪地中跑了一小段之后,狼嗥叫着转过身来。我们邻居的那只牧羊犬,围着狼转着圈并寻找下口的机会。

  我对着空中开了几枪,结果仅仅是令它们重新在草原上展开了追逐。又追逐了一段距离之后,这只无可匹敌的狗逐渐接近对方,一口咬住了狼的腰,但是怕对方攻击自己的要害,所以又不得不松开口。它们又开始对峙起来,然后再次开始在雪地上追逐。每隔几百码,这种情况就会重演一遍,这只狗每次也都想在新一轮的追逐战中将对方解决掉;但是狼总是设法变换逃跑的路线,并向东面幽暗的树林地带跑去。最终,经过一英里的对战和追逐之后,我追赶上了它们。因为看到自己有了很好的后援,那条狗逐渐进逼,想要结束这场战争。

  几秒钟之后,地上盘旋缠斗的两个动物突然变成了一个,原来那条狗抽身跳上了狼的后背。虽然已经血流不止,但那条狗还是紧紧地咬住对方的喉咙。我现在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这场争斗了。我抢步上前,用子弹射穿了狼的脑袋。

  这时,那条超级旋风一般的狗看见自己的敌手已经倒地死去,就没有再多看一眼,而是穿过雪原,朝四英里以外的地方快步跑过去了。因为那里是它离开主人,开始追逐那只狼的地方。这真是一条出色的狗,尽管事实上它的身材比较矮小,而那头狼的体形要大得多,但毫无疑问,即使我没有出现,它也会只身杀死这只狼的;因为我听说它曾经多次只身杀死恶狼。

  我对这只狗的勇敢无畏充满了钦佩,马上想不惜任何代价地将它买到手。而它的主人却傲慢地回答:“你还是等着买它的孩子吧!”

  看来我是买不到弗兰克了,所以我只好满足于退而求其次,等着它的后代出生。也就是,等着要它妻子生出的儿子。我认为这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这个杰出父亲的后代是一个矮胖的黑色小毛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尾巴长长的小熊,而不像小狗。不过,它也有弗兰克皮毛上棕褐色的斑纹,我希望这些斑纹可以确保它将来像它爸爸一样伟岸;同时,在环绕口鼻的地方,还有一圈儿很有特色的白色皮毛。

  已经拥有了这条狗,接下来就是该帮它起一个好名字了。当然这个问题也已经解决了。那首《富兰克林的狗》的古诗,是我们相识的内在基础,所以我们满含赞美之意地给它起名叫小宾格。

  那个冬天剩下来的日子,宾格是在我们的小屋里度过的。它是一条胖胖的、善解人意的,但却总是很调皮的小狗。每天它都会吃下很多的东西。它长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笨拙。我们甚至有无法教会它,让它不要把鼻子放在捕鼠器里的伤心经历。它对待猫的极其友好的态度却被完全误解了,结果它只好保持一种中立而戒备的态度,偶尔反倒会被猫给吓着,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最后。还是宾格先想到了解决办法,它自愿睡到谷仓里去,完全避开了小屋。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着手对它进行严格的训练。在我花费了很多精力,它也耗费了不少精力之后,它终于学会了听到命令以后,前往那个没有围栏的草场,去找回在那里懒散地吃草的老黄牛。

  一旦学会了这项本领,它就变得非常热衷于此。对它来说,什么事情都没有比命令它出去找牛更有趣了。它总是猛地扑出去,高兴地欢叫着,高高地跃到空中,以便更好地扫视草原,也能更快地找到那个倒霉的牛。很快,它们就回来了。它赶得那头母牛大步流星地跑在前面。它一刻也不让牛安生,直到把牛气喘吁吁地赶到牛棚最深处的一个角落里为止。

  如果它不那么精力旺盛,我们可能会更加满意一些。不过我们还是容忍着它的这种做法,发展到后来,它过于喜欢这种一天两次的放牧工作了,以至于开始在我们没有要求它去做的情况下,就带着老牛“邓恩”出去了。最后,这种私自赶着母牛出去再回来的情形,每天不止一两次,而是会有很多次。这个精力过剩的牛倌,总是在自我责任感的驱使下,自发地将牛带出去,然后再将牛赶回家里的牛棚。

  最终,事情发展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感觉应该练习一下了,或者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甚至只要一想起来,宾格就会突然动身,以赛跑的速度飞奔到草原上,几分钟以后又跑回来了,当然跑在它前面的是一条飞奔着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老黄牛。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觉得这种情况还不算太糟糕,这样它就不会让牛因为跑得太远而迷路;但是不久我们发现它的这种方式妨碍了牛吃草的过程。母牛变得越来越瘦,产的奶也越来越少。此外,母牛似乎还有了思想负担,因为每次它看见那条可恨的狗的时候总是精神紧张。上午的时候,它总是在牛棚的附近溜达,似乎不敢冒险走得太远,这样的话,一听到那条狗的命令它便可以立马跑回牛棚了。

  这事情发展得似乎有些过了头。我们让宾格在它的乐趣上保持克制的努力全都失败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强迫它完全放弃这个乐趣。打这之后,尽管它不敢再将牛赶回家,但它依旧对牛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每当给牛挤奶的时候,那条狗总是守在牛棚的门口不肯离去。

  夏天来了,蚊子开始肆虐。在挤奶的时候,邓恩总是不停地摆动尾巴,这似乎比蚊子更令人讨厌。

  弗雷德兄弟负责挤牛奶的工作。他这个人善于创新,但是又没有多少耐心。于是他发明了一个不让邓恩再摆动尾巴的简单方法。他将一块砖头系在牛尾巴上,然后抱着可以舒舒服服工作的信心,开始动手挤牛奶;而我们都抱着怀疑的态度看着他工作。

  突然,有一群蚊子“嗡嗡”叫着穿过薄雾,向牛发动了虽不算激烈但持续不断地进攻。母牛仍旧在安安静静地吃东西,但是弗雷德却站起身来,用挤奶时坐的凳子生气地击打母牛。因为被一头愚蠢的母牛甩起来的砖头打到耳朵已经足够难堪的了,而旁观的人的捧腹大笑和嘲笑奚落简直让人忍无可忍了。

  宾格听到了牛棚里面的骚动声,估计可能该是它出场的时候了。于是它冲了进来,从另一边开始攻击邓恩。当事情终于平息下来的时候,牛奶洒了一地,盛牛奶的桶和凳子已经被摔烂了。狗和牛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可怜的宾格不能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很久以前它就开始看不起这头牛,到现在它对这头牛更是彻底地厌恶了。于是它决定放弃,甚至再也不守在牛棚的门口了。从那时候起,它就专门管马并出现在马厩门前了。

  牛是属于我的,马是属于我弟弟的,而宾格从牛棚转到马厩的行为,似乎它连我也一同放弃了。就这样,我们的日常联系和友谊便停止了。可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宾格就会转向我,而我也会转向它。我们俩似乎都感觉到,狗和主人之间的联系应该是一种持续终生的关系。

  在同年秋天的年度卡伯里大会上,宾格又一次充当了牛倌的角色。这次大会上有很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奖项,除能够获得荣誉以外,最好的牧羊犬还有两美金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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