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安全教育勿再“犹抱琵琶半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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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社评论员 线教平 

  时值全国两会拉开帷幕,有关教育改革的热点话题不断涌入民众视野,其中“女童保护”、“儿童安全教育”成为委员们热烈呼吁的强音之一。回想过去 几年,山东青岛,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河南桐柏,54岁教师猥亵女生;广东雷州,小学校长多次诱骗两女生,实施性侵……数据显示:自201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就高达125起,平均2.92天就曝光一起!如此高频率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件,何其愤慨!

  其实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曾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让孩子明白“内衣覆盖的地方,不容侵犯”。但是,后据调查显示,当前儿童对于“触摸隐私部位是侵犯者的错”,“将此事告知成人”等意识仍旧匮乏,其背后的 原因有学校教育不足的因素,但长期以来,家长传统教育观念的偏差应尤为引起重视。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理当担起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和监护的重任。

  从婴幼儿心理发展的现实情况讲,学龄前孩子的性安全教育,多是在家庭,责任在父母;入学后,孩子的性教育虽然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学校有教育的义 务,当更需要贯穿在家庭亲子关系的发展过程中。倘若家长们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难于启齿,甚至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只会白白错失在日常生活中施教的契 机。孩子们对自己身体的无知甚至产生曲解,无力自我防范,自然很难识“狼”、防“狼”,进而让“恶狼”性侵屡屡得逞。

  此外,家庭中所进行的性安全教育,不仅是教导孩子有关性方面的知识而已,为人父母者也必须以身作则,谨慎言行,善于用身边的见闻,潜移默化地启 发孩子学会分辨是非善恶、保护自我。正如洪嘉禾等人所著的《性的教育》一书中提到的那样:“儿童早期所接受的有关性问题的准则和观念,是成年后的性心理基 础,不论家长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恰恰也在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只是很多都是错误的教育。”

  因此,首先,儿童性安全教育的主责在家庭,家长需要转变对孩子性教育的观念,学会教育的方法,理直气壮地引导孩子坦然地面对,让孩子正确地认识它,增强 对性犯罪的免疫力。其次,还要注意理清一个误区:性安全教育绝对不是简单的知识教育,它是一个涉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随受教育者年龄不断 发展的再社会化过程。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荷兰的孩子6岁进小学时就开始接受性教育,与学其他课程一样,孩子们还可自己做研究报告,在 餐桌上父母还会和孩子们讨论这方面的话题,从多个方面引导。而观念的开放并没有像外界所担心的那样造成性泛滥,相反,荷兰拥有欧洲最低的青少年怀孕比率。

  性教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系统工程,急需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全方位的合力,不仅从校内外向孩子们普及科学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辨别力、法制观,还要通过立法、制度完善等推动儿童性安全教育的法治建设,共同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构筑遮风挡雨的坚固屏障。

文章关键词: 性教育 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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