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妊娠期无高危因素的孕妇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声检查,一般最好选择在第三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即孕18~24周做彩超。
“孕期女性做B超检查的次数不要超过3次”,“最好都在6个月后进行”,因为“在婴儿的神经发育期,任何一点小影响都可能对他的未来造成伤害”……上述的建议近来在网上流传甚广。落款为某B超医生的这则“秘密提示”令许多正处于围产期的孕妇感到困惑。因为,不少接受正规产检的孕妇一般在怀孕3个月左右就开始做第一次B超检查,整个围产期一般要做4次甚至更多的B超、彩超,这跟该“B超医生”所建议的“不要超过3次”、“在6个月后进行”有不小的出入。网上的流传说法到底是真是伪?这种已被默认的常规做法是否会伤害到宝宝?对此,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专家表示,产科B超输出能量小,对胎儿不会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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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说法:孕妇做B超不要超过3次
近来,一些“医生从不轻易告诉你的秘密”在网上广泛流传,一则落款为某B超医生的说法令许多正处于围产期的孕妇感到困惑,该说法称,“在国外,B超医生是有特别津贴的,因为射线或多或少会对身体产生伤害。国内孕期妈妈的‘潜规则’通常是3个月之后,每个月都要做一次B超检查。可是,在婴儿的神经发育期,任何一点小影响都可能对他的未来造成伤害。所以我的建议是,孕期女性做B超检查的次数不要超过3次,而且最好都在6个月后进行。”
专家观点:多照几次也无害
记者了解到,接受正规产检的孕妇虽然没有“每月一次”那么频繁,但一般都被告知要做4次以上的B超,这和网上流传的“不要超过3次”、“在6个月后进行”有不小的出入。对此,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医师马小燕却有不同的解读——
“其实,用于产科的超声输出能量很小,而且不是长时间持续地对准某一处进行探测,超声检查的剂量也没有累加的效应。”她认为,即使多照几次,对胎儿和母体也不会造成伤害。非但如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因超声检查而致胚胎死亡或胎儿畸形的报道;相反,关于超声诊断出各种胎儿畸形和发育异常的报道却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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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最少接受4次B超
那么孕妇到底要做几次B超、选择在哪个孕周做才合适?马小燕称,这些都要由医生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绝对的规定。但是,她推荐和建议全妊娠期无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声检查,时间点和检查的主要“看点”大致如下:
第一次超声检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宫外孕)或异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NT测量,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
第三次超声检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及诊断胎儿致命性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此次超声检查尤为重要,因为,胎儿发育至这个时期,胎儿在子宫内所占的空间不太多,活动的空间较大,胎儿的活动较为舒展,超声可以通过多个观察角度观察到胎儿大部分的器官形态结构,筛查排除胎儿畸形;
第四、五次超声检查: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了解胎儿的位置、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断胎儿有无脐带缠绕、绕颈几周及绕颈松紧等情况,而且还能了解脐带的血流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对临床医生选择分娩时机及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指标。
“以上谈到的是一般的情况,如孕妇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并症,检查次数可能还要更多。”马小燕指出,例如孕妇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阴道流血、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的,则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遵循产科医生的建议随时申请或及时进行超声检查以确保胎儿和孕妇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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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B超VS彩超
现在的超声检查除了普通的二维B超与彩超还有三维甚至是四维的彩超,价值一个比一个贵,孕妇到底应该怎样选择呢?
对此,马小燕解释称,普通的B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黑白”超声,医学上称其为二维超声,图像显示的是脏器或结构的二维切面图像,只有医学专业人士才能对其进行观察、诊断。人们所说的彩超,医学上称为彩色多普勒超声,它的图像不仅能显示脏器或结构的切面图像,而且能运用多普勒的原理观察血管血流的情况,例如观察脐带是否绕着胎儿的颈部等。三维或四维超声医学上称为实时三维超声,它包括了二维超声及彩色多普勒超声的功能,而且能对一些脏器或结构通过超声仪器进行图像重建,形成立体的三维图像。一般来说,彩色多普勒超声仪器的分辨率高于普通的“黑白”二维超声仪器。
马小燕建议,一般无高危等因素或其他合并症的孕妇妊娠期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或三维超声,最好选择在第三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即孕18~24周。因为这次检查最为重要,若经济能力许可,选择分辨率高的超声仪器检查,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观察效果当然更有帮助。即便如此,三维或四维的超声检查与其他检查一样并非万能,不能代替其他的产前检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