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人咬伤,打了狂犬疫苗只好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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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相遇言语不和,双方撕扯中,当事一方竟将孕妇大腿咬伤。因伤口感染,孕妇不得已注射狂犬疫苗,又担心胎儿致畸,被迫人流。昨天,记者从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一审判令被告周女士向原告曹小姐赔偿1.25万元。

  去年5月20日晚,周女士与几个朋友在渝中区一酒吧聚会。其间,怀有身孕的曹小姐也来到酒吧。看到周女士坐在自己男友旁边,曹小姐便示意周女士让一下位置。周女士见状,转身离开。

  但不久后,周女士又重新回来。她认为曹小姐在众多朋友面前驳了自己的面子,要求对方道歉。曹小姐不肯,双方言语不和,由此发生争执抓扯。

  争执中,周女士将曹小姐右侧大腿咬伤并致感染。随后,曹小姐去医院注射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为防止药物导致胎儿畸形,曹小姐被迫进行了人工流产。

  等伤情稳定,曹小姐随即将周女士起诉至渝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269元。庭审中,周女士只认可300元医疗费。她认为,打架时是互相动手,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周女士离开后,没有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又返回与曹小姐继续产生争执,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曹小姐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周女士向原告曹小姐赔偿1.25万元。记者 聂炜昌 实习生 张青

文章关键词: 孕妇 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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