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鉴定胎儿:团伙携B超机驾车流动作案

  法制网-法制日报 收藏本文     

  观察点

  浙江省温州瑞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案。

  国家卫计委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共破获“两非”案件1.1万多件。

  浙江省温州瑞安市警方近日侦破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无医师执业资格的陈某利用从网络上购买的DNA检测仪器,非法为孕妇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并导致孕妇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

  这并非个案。国家卫计委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共破获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1.1万多件。

  为遏制此类案件,9月3日,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药总局发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介绍、组织实施“两非”行为的,最高可处罚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鉴定日趋隐蔽

  8月27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案件。被告人陈闪苹、王嫚嫚因多次非法使用医学手段终止妇女妊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和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涉案医院负责人刘国兴正由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5日,凤阳县刘府镇苍张村村民李某到凤阳县中山医院要求做终止妊娠手术。被告人陈闪苹将李某带至医院B超室。被告人王嫚嫚为李某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为女孩。随后,陈闪苹为李某进行了药物流产手术。2014年2月27日,凤阳县府城镇居民高某某到凤阳县中山医院要求做终止妊娠手术。王嫚嫚B超检查确认高某某怀的是女孩后,陈闪苹为高某某进行了药物流产手术。2014年5月7日,凤阳县总铺镇三合村村民肖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凤阳中山医院,两名被告人如法炮制,在鉴定胎儿性别确定为女孩后,陈闪苹为肖某某进行了药物流产手术。

  类似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不仅发生在一些民营医院,甚至还发生在流动的机动车上。

  福建省厦门市警方就破获一个驾车流动“作案”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犯罪团伙。这一犯罪团伙利用便携式B超机,在车上为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警方初步查证40余人次参与非法鉴定活动,其中有8名孕妇因鉴定结果是女孩而到医院或自行流产。

  多地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科技发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越来越隐蔽,不法分子形成团伙组成产业链全程服务。这些新情况导致相关部门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处理处罚的难度加大。

  不法分子跨地作案

  非法鉴定胎儿案件不仅出现隐蔽性增强的特点,跨地区作案也是一个新动向。

  今年8月,深圳罗湖海关在一名出境女子的随身手提袋中查获96管人体血液样本。这些血液装在医疗抽血管内,管璧均贴有标签并附有血液所属人的名字。每2至3管用透明小塑料袋分装一份,每小袋内均附有两份文字资料,一份是血样者在内地医院做的B超检查单,另一份则是有血样者签名的“同意检测书”。经检查,B超检查单上均显示血样提供者已怀孕,并注明孕周、胎儿大小等信息,而“同意检测书”上则列明这些血液样本是用做DNA检测的。

  当事人林某称,她在互联网上看到有携带血液样本过关的招募消息,对方承诺事成之后给她300元港币的带工费。

  罗湖海关初步判断,这些是孕妇血液样本是送往香港九龙做胎儿相关基因检测。

  前不久,浙江省温州瑞安市警方也破获一起非法鉴定鉴定胎儿性别案件。35岁的陈某是温州市一家私人诊所的医师,他通过与中介“施小姐”和“钟小姐”合作,上门给孕妇取血,从收取费用中抽成,然后将血液寄到中介处,再由中介寄到香港检测。

  由于有利可图,陈某还拉上了没有医师职业资格的妻子周某及同学章某,让他们独立上门对孕妇进行采血。截至案发,陈某等人已为近300名孕妇进行了采血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获利20多万元。

  针对这种跨地区作案的特点,国家卫计委要求,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形成全国“一盘棋”治理格局。

  鼓励举报严厉打击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仅剥夺胎儿的生命权,对孕妇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有医学专家称,孕妇非法鉴定胎儿后,一般选择要男婴,不少鉴定出女孩的孕妇选择流产或者引产。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正规医疗机构一般不会为她们做手术。在这种情况下,孕妇不得不选择地下诊所,而地下诊所医疗设备差,一些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行医资格,一旦孕妇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很可能发生一尸两命的惨剧。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危害不止于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还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高位运行的重要原因。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林天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男性比例高,女性比例少,易导致社会犯罪率升高、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

  如何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一方面要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另一方面需要食药监管部门对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实行严格管理,不得将这些专用设备销售给个人和不具有使用资格的单位。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常与非法行医纠缠在一起,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行医者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非法行医者的刑事责任。

  ■案意

  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需要多部门、各地区协同作战。这种联合作战的内容,除了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还需通过深入宣传,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根本转变婚育观念。(本报记者 赵丽)

文章关键词: 胎儿性别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