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课间打闹摔断牙,谁该担责?

  孩子之间发生打闹本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虎丘两小孩的打闹却惹出了官司,原来,其中一名孩子的牙齿在打闹中被摔断,其父母将对方及学校诉诸法院。近日,虎丘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阳阳(化名)和小君(化名)是同班同学,2014年5月5日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阳阳、小君以及另外两名同学一起在厕所走廊里玩耍。由于地上湿滑,奔跑中阳阳不慎摔倒,小君虽然看到小伙伴摔倒在地,但由于躲闪不及,不小心压到了阳阳的腿。阳阳从地上爬起来后便责怪小君,并用力从背后猛推了一下小君,致使小君在摔下去的瞬间,撞到了一枚牙齿。随后上课铃声响了,所有人回到教室按部就班地上课,没有任何人向任课老师报告此事,老师也没有发现同学有任何异样。

  到了中午午餐时间,所有的小朋友都吃起了热腾腾的饭菜,小君不仅不能好好吃饭,而且口腔内还在不断流血,小君在同桌的陪伴下一起去了校园医务室寻求帮助。校医作了简单的查看后,让小君漱口止血,并叫小君的同桌赶紧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知道此事后,这才电话通知小君的父母带孩子前往医院就医。

  经诊断,医生告诉小君的父母,孩子的这枚牙齿已经从根部摔断,由于孩子年龄尚小,不能立刻植牙,在牙根重新长好之前,只能定期换药进行护理。小君父母在心疼孩子之余,一气之下将阳阳及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阳阳及校方赔偿自己孩子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合计52202.9元。

  阳阳及其父母认为小君没有证据证明小君被阳阳推过,不愿进行赔偿。而校方认为学校已经尽到教育职责,学校的管理责任并非无限责任,事情发生在课间,不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阳阳与原告小君玩耍时将原告推倒,造成原告人身损害,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因原告在玩耍时先压痛被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减轻被告10%的责任。被告学校在上述事故发生过程中没有过错,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故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被告父母承担原告目前实际损失的90%,共计1352.61元。关于原告小君的后续治疗费用,由于尚未实际发生,对于具体金额尚无法确定,法院不予支持,原告可在治疗后另行主张。

  法官提醒,校园内的人身伤害往往都是因为打闹或者小矛盾而引发的,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往往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大部分都是过失或者过错造成的。发生危险行为后,小朋友如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尽快报告老师,及时就医治疗,以免伤势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学校和家长平时要多进行安全教育的训练和讲解,比如设立安全知识课,在学校内安置安全知识展板,设立安全提示标语等,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保护自己的好习惯。 通讯员 王敏

  本报记者 於苏云

文章关键词: 断牙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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