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昨天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变相择校乱收费等问题。
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 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服务性 收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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