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年仅16岁香港中学四年级男生为赚取3000元(港币,下同)酬劳,于暑假期间替别人贩运2.63公斤、市值40多万元的 “K仔”毒品而被捕,他上庭承认控罪,求情时指自己想快点挣钱才犯案。法官指经济理由不能构成求情因素,只能酌量扣减刑期,最终重判他入狱11年4个月。
被告刘挺才,早前承认了一项贩毒罪,昨在香港高等法院求情时指家里靠综援(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维持生计,自己暑假亦会做暑期工帮补家用,但是这就因误交损友而犯案,自己亦愧对家人。而校长亦替他撰写求情信,指他本性聪明,惟意志力薄弱,受朋友引诱而行差踏错。
案发于去年7月27日,有警员于粉岭联和墟街市截查被告,发现他的斜背袋内载有14个胶袋,内含2.63公斤俗称“K仔”的氯胺酮,市值约40.6万元。他承认收取了3000元酬劳,替一位叫做“哥哥”的男子贩毒,惟仍未收到酬金已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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