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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很年轻。
刚刚参加工作,在派出所里当实习警察。每到周末的时候,他总会到高中时租住过的房东家里去。房东阿姨是个极热情的家庭主妇,每每在路上碰到他,都会请他去家里吃饭,让离家在外的他,倍感温暖与亲切。于是他也不客气,去了,感觉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无拘无束,有时帮着干点活儿,没事看看电视。他不多话,却能和阿姨说东说西,阿姨也不拿他当外人,留他吃饭,也是普通的家常饭菜。
他喜欢的那个高中女同学终于回到了这个小县城。有时候,他也会带她到房东阿姨家去。秋天,栗子上市了,他托阿姨买栗子,说:“麻烦您给炒熟吧,我晚上来吃。”
晚上,阿姨炒了栗子,他来了,带着他的女友。他细细地剥了栗子,坚硬的外壳和里面的毛衣落尽,留下干净的玉黄色的栗肉,还带着温热的香气。他却不吃,而是一一送至女友的手心。其实,他不喜欢吃炒栗子,他喜欢的,是带着清清木香的生栗子。
秋叶还没有落尽,他的爱情却不幸凋零——女友终于不能甘心接受平庸的生活,离开他去了省城。
他被分配到基层工作。每过些时日,他还是会到房东阿姨家里走走,生活的轨迹依旧如初。
秋天再来的时候,房东家的大女儿回来了。他并不太熟悉她,他跟她,几乎没有说过话。一天与死党上街买报,路过她的单位门口,死党笑语:“敢不敢请她吃饭?”他拍着胸脯说道:“这有何难!”于是跨进了她的单位大门。谁料她却笑道:“干吗请我吃啊?干脆上家里吃得了,今儿我妈包饺子!”
三年后,他成了房东家的女婿。
这个男人,就是我儿子的爸爸,被我直呼其名日久,实则应该称之为老公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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