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园主丈夫2次强奸猥亵女童获刑6年

2012年12月20日10:37  北方新报 微博

  常言说得好“做人要有良知”。人如果没有良知也就丧失了人性,人性一旦扭曲就要做出没有人性的事情。下面的案件事实充分印证了这句话。当然,犯罪分 子要为自己的没有人性的恶劣行径付出代价。昨日,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了解到,近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对今年6月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某私人幼儿园内的 一起强奸幼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等待他的是高墙内洗涤那罪恶的心灵。

  据了解,发生案件的幼儿园是红山区一所没有任何证照手续的“黑幼儿园”,园主刘某只是幼师毕业,尚未取得教师资 格,其丈夫也就是本案被告人毛某某在该幼儿园负责后勤采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毛某某系红山区某私立幼儿园园主刘某的丈夫。今年4月份的一天,毛某某 趁幼儿园没有其他成年人在场之机,在幼儿休息的房间内采用蒙眼睛、给好吃的等哄骗手段将年仅6岁的小薇(化名)奸淫。今年6月25日上午,毛某某在幼儿园厕所内采用同样手段再次将小薇奸淫。并且毛某某在两次奸淫过程中均有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均供认不讳,并有被害人小薇及法定代理人的陈述材料、证人毛宇志之妻刘某的证言、现场勘察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毛某某采用哄骗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幼女性权力,已构成强奸罪,系奸淫幼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陈秀俊 通讯员 赵颜锋)

(原标题:“黑”幼儿园园主丈夫强奸猥亵六岁女童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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