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规定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同意

2013年04月25日08:24  中国江苏网
该校生育规定。 该校生育规定。

  中国江苏网4月24日讯(记者 韦轶婷) 只要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若已婚双方同意,女方可以随时怀孕生子。然而,今天上午,有热心网友反映,高邮一中学的女教师们从此将失去生育“自由”,因为该学 校出台了女教师生育暂行规定,准备怀孕的女教师提出申请后,需要由校长签字后方可。

  记者在网友提供的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看到:本着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和学校当前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 生育法》和学校的具体规定,制定如下意见。其中第三项规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 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 处罚规定。

  该规定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有网友将这雷人规定贴到当地论坛上,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的吐槽。

  “曾经沧海1963”说:“真是可笑到极,正常的怀孕是哪个人能控制的,你不想怀孕,说不定一下子就有,你想怀孕,说不定几年没有。除此外, “摆渡人”网友表示,校长又多了一项权利。而网友“yyxnyh”则戏称“made烂规定”。网友们均认为该学校出台的雷人规定很不人性化。(感谢本网网 友“迅雷在行动”提供新闻线索)

(原标题:高邮一中学出雷人规定 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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