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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对孩子惩罚是必须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10:11  《教育者谬误手册》 

  误区:对孩子的惩罚是必须的

  著名儿童心理学家布鲁诺•博特海姆先生认为:“大人们利用孩子们对于惩罚的恐惧心理可以一时限制他们做不该做的事情,但是却不能阻止他们去这样做。”如果孩子经常受到家长的惩罚,则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孩子受惩罚的次数越多,对父母的尊重越少。惩罚的效果反而会越来越小,到最后甚至毫无作用,有些家长不禁会问:我究竟怎样做才能使孩子听话呢?

  通过责骂、威胁或者是惩罚也许能够使家长在短时间内减少自己的挫败感,但长期看来,结果将会适得其反,更会招来孩子的反抗;而且一旦父母以将要进行惩罚来威胁,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做,那么父母在孩子面前就会无法树立威信。因此,应该尽可能少地采取惩罚措施,尤其不要在极其愤怒的情况下进行过于严厉的惩罚。

  通常来讲,惩罚是非常愚蠢的办法。长期笼罩在惩罚阴影下的孩子们,可能没有办法自由地表现自己。今天,那种“听话,不然就打”的做法已经被相互尊重与团队精神所取代了。如果以惩罚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不仅会陷入家庭中谁说了算的斗争中,而且对孩子也无任何教育意义;相反,这还会使孩子感到痛苦。父母通过惩罚取得的胜利将要以更大的失败为代价。

  但是,在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家长们究竟应该怎么做呢?其实,并不需要惩罚孩子,而是应该让他去感受并觉察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如果一个小学生将课间加餐的面包丢掉了,并不应该受到责骂,但他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一上午的饥肠辘辘;如果谁很晚了还不想上床睡觉,那么就没有人来为他讲故事,因为属于爸爸妈妈自己的时间已经开始了;哪个孩子在下午的活动时间不想呆在院子里玩耍,而不经允许跑到大街上去,那他以后只能呆在房间里,看其他小朋友开心地玩了。

  类似于禁止看电视,提前上床睡觉或者是减少孩子的零用钱这样的惩罚方式也许与他们所犯的错误毫无直接联系。禁止一个14岁的晚归的孩子看他喜爱的电视节目是不合逻辑的,相反,应该禁止他下次在晚上与朋友一起去看电影。

  从逻辑上看,家长不应该没有理由地管教自己的孩子,而应该引导他形成正确的行为方式与行为习惯。这样的结果是非常有效的,同时还可以让孩子感受到现实的压力。这种符合逻辑的做法能够保证不苛求孩子,也不会将孩子引向危险的境地。尤其重要的是,孩子总是需要机会去改正错误,以保证下次做得更好。

  和惩罚相比,更好的选择是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同时应该经常夸奖孩子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他的优势。如果孩子对自己捶胸顿足,家长也不应该责骂或是惩罚孩子,而应该给孩子一个“暂停”的时间,这时的结果常常会出人意料。对于婴儿和年幼的儿童,他们的心智还不够成熟,这个时候的惩罚就更是丧失了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所应该做的,主要是引导孩子,并保证孩子不受到任何危险和伤害。

  观点来源:鲁道夫•德莱克尔斯、维奇•索尔茨著:《孩子给我们带来挑战》,克莱特-柯塔出版社,斯图加特1997年;鲁道夫•德莱克尔斯、罗赫恩•格雷著:《孩子从结果中学习成长——家长如何避免批评和惩罚孩子》,赫尔德出版社,弗莱堡1991年;社会学学士,作家贝阿特•魏曼-海霞尔特有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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