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哈梭的区别就是一个有尊严,一个没有尊严。它什么都愿意干,我不行。你让它把腿伸过来,它立即就把腿伸过来了;你让它倒立,它立即就倒立;你丢一根棍子让它奔过去叼回来,它就奔得飞快,叼得飞快。我恶心!难怪他们人类在看不起一个人,骂他的时候会这样说:“像狗一样!”
《四个半朋友》
[德] 约阿希姆·费里德里希/著 陈靓/译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00年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还有半个
我叫雏菊,属于一个女里女气的名字。可是我的性别是男的。是那个叫弗里德里希的德国哥们起的。他是一个作家。他写了一套很好玩的《四个半朋友》,我是那当中的半个。不过我是一只狗,而其他的四个都是人。所以如果你现在愿意称我是一只男的狗我会很乐意。不过至少在哈梭突然出现的那个故事里我的心情却是糟糕透顶。原因就是那个哈梭!它也是一只狗。不过就像人分层次一样,它和我也不是一个层次的,所以你从一开始就应该注意这个事实。你千万别胡说八道什么既然都是狗那么雏菊也好哈梭也好会有什么区别?请你千万别说这样的话!否则我虽然不能厉声反驳你,但是“汪”地叫一声也够你心烦意乱心有余悸的。哈梭是跟着它的主人林克来的。林克是一个老背着黑盒子的人,我后来知道它叫照相机。但是你别以为他是一个什么冠冕堂皇的摄影家。这小子问题太多,让你想像不到。哈梭我以前就认识,我们吵过嘴,也打过架。它不要脸,还抢走了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叫玛德莲,当然也是一只狗,漂亮极了。可是它现在投靠了林克,而我正被弗里德赫姆、施黛菲、小萝卜头和卡乐共同抚养着。是抚养,不是豢养,这牵涉到我的尊严。据说,人不能没有尊严,那么难道狗可以没有尊严?
我和哈梭的区别就是一个有尊严,一个没有尊严。它什么都愿意干,我不行。你让它把腿伸过来,它立即就把腿伸过来了;你让它倒立,它立即就倒立;你丢一根棍子让它奔过去叼回来,它就奔得飞快,叼得飞快。我恶心!难怪他们人类在看不起一个人,骂他的时候会这样说:“像狗一样!”
可是我不会这样。我不喜欢这些雕虫小技。面对这些无理的要求、非礼的训练,老实说我宁可回到马路上重当一只野狗倒也轻松,倒也自由和潇洒。也不过就是一天三餐没有保证而已。晚上没有一个温暖的睡处而已。所以当卡乐让我倒立的时候,我假装听不懂,而是把腿伸给他。卡乐叫我伸腿了,我却又做起了倒立的动作。最后是叼棍子。卡乐说:“去,雏菊,把棍子叼回来!”他以为我也会像哈梭一样,奔得飞快,也叼得飞快,可是他哪里知道,这回我干脆装疯卖傻,朝着他跑过去,对着他的腿就尿了一泡尿,气得他差点跳到半空去,再从半空摔下来,躺在地上打滚。
除了卡乐,其他几个人都看出我这是在装疯卖傻。但是卡乐鬼迷心窍,看不出。所以他便认为哈梭比我行,可以胜任一个所谓的杰出的警犬的勾当。这让我好险笑死。也让我简直为人类当中的有些人羞愧死。他们实在看不出真和假的区别,看不出居心不良和为人真诚的区别,看不出有的人究竟为什么奴颜卑膝,而有的人又为什么大智若愚、装疯卖傻。
可是像卡乐这样的人却又偏偏要建立什么侦探社。眼光不好的人当侦探,能探出什么?
比如他能探出那个突然来到的背着个黑盒子的林克先生究竟是干什么的吗?
比如有一次他家里明明有陌生人进去过,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有缺少,这又是为什么?
我不是要诽谤卡乐,他就是再多建立几个侦探社,我看也还是云里雾里,雾里云里。
可是我知道。我看见了。我看见林克先生去过卡乐的家。当然林克没有发现我。他的那个宝贝哈梭也没有发现我。它完全是一个宝贝,会伸腿,能倒立,叼起棍子来像闪电一样快,可是你如果跟在它后面,它却全然不知。跟了很长的一段路,它还是全然不知,像个不长耳朵更不长鼻子的呆瓜。而一只真正的狗,不正是因为长着异乎寻常的耳朵异乎寻常的鼻子吗?但是卡乐却那么欣赏它。林克也让它替自己放风。然后林克就假装地按卡乐家的电铃敲卡乐家的门。等他确信里面真的没有人了,就翻墙进去。
这些都被我看见了。当然,我们做狗的也有局限,不能像猫那样一跃而上,跳到墙上,看看林克那小子究竟进去干了些什么?他乘别人不在家时溜到人家家里去,却又不偷人家东西,那么他是想干什么呢?
可是我又没有办法把自己看见的情景告诉卡乐他们。我是一只狗,所以让我开口说话总归困难。写这书的弗里德里希知道这一点。他很顾及到我们的狗性,而不让我们成为一个穿着狗皮衣服的人。他只让我们干狗可能干的事情,干的时候也是以狗的方式干,而不是写着写着就变成人了。现在正在写这篇文章的梅子涵一边读这本书一边说:“弗里德里希这哥们可以,会写狗,不像我们的那帮哥们,不管什么动物都有本事写成人,连乌龟和甲鱼也当人来写。弗里德里希可以!”这是我亲耳听见的。我说话只限于和哈梭之间。我们用狗的语言相互争吵相互讽刺相互谩骂乃至相互威胁。但是人听不懂。他们还以为我是在吹口哨。狗说话的时候在人看来就像是在吹口哨。而人说话的时候在我看来则和吃东西差不多。关于林克那家伙的另外一些蛛丝马迹,也是我从笨蛋哈梭的嘴里套出来的。我假装问它整天跟着林克干些什么,它就告诉我林克总是背着那个黑玩意儿,偷偷地走到一幢幢的房子里去。他偷偷地进去的时候,就让它放哨。然后,他们又换另外一个地方,到另外的一幢幢房子里去。不要脸的哈梭说,它才不管林克去干什么,只要有饭吃就行。
最后,林克的那些蹊跷的行为当然是被搞清楚了。他是一个坏人。但是如果我不告诉你,那么你肯定猜不出他是一个干什么营生的坏人。干什么营生的呢?专门估计哪些房子里会有值钱的家具、油画或摆设,他就偷偷溜进去,先不偷走,而是拍下照片,留待以后……怎么样,这也算是一种新发明的罪恶勾当吧?唉,聪明的人类啊,老喜欢干这些愚蠢的坏事,而且还要带着我们狗一块干,比如像哈梭。偏偏另一只被认为不是杰出的警犬的狗识破了它,让他们只能到此结束。所以你说那一只狗到底算杰出不杰出?
雏菊杰出不杰出?尽管名字是女里女气了一点。
但是警方在报纸上报道这件事情时却根本不提我雏菊。而是说他们运用了现代科技手段。而是说他们接到了一个匿名举报。你瞧瞧,人类就是这样贪天功为己有,贪狗功为人有。匿名举报,我不会说话,不“匿名”又怎么办?
对此,卡乐他们也气愤得想死。卡乐总算觉醒了。对他,我是不计前嫌的。我们狗的气度是很可以的。否则怎么跟人打交道?
在这个非同寻常的故事里,我还有两个朋友是花园陶俑。它们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你如果要想知道我是如何聪明,如何让它们帮大忙的,那么最好读一读这个故事。我估计你会爱上我。我这个“爱上”的意思就是喜欢。和我对玛德莲的那种感情不一样。唉,美丽的玛德莲。我真恨死了哈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