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碰了3岁的女儿一下,她撅着嘴说:“爸爸,你撞了我。”我赶忙说:“我不是有意的。”
“但你确实撞了我,爸爸。而且我受伤了。”她不依不饶地说道,指着额头。
“我真不是有意的!”我定睛一看,她的前额有一个红印。
于是,我亲了她一下,说我十分抱歉,又抱了抱她。
她不再闹了,开始冲我微笑:“爸爸,我不疼了。”
后来我想,家长在孩子面前做错了事,光辩解“我不是有意的”,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给孩子树立一个“逃避错误”的“坏榜样”。应该及时地对孩子道歉并付诸行动,比如一个亲吻或拥抱。
(李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