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父母抱怨:“爱的教育是不切实际的,我实施了一段时间,结果孩子根本不听。”深入了解才发现这些父母误将“爱的教育”与“管教”对立起来,以为实施“爱的教育”就不能实施管教。其实,爱与管教并不对立,而是有机统一的。那么怎样的管教才能让孩子感受到爱,才能让孩子快乐呢?
第一,要感受孩子的感受。
孩子并非天生就知道对错,是非观念必须通过父母的教导才能懂得,管教就是要帮孩子建立行为的尺度和准则。父母要孩子遵守规矩,但是规矩是成人规定的,孩子并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可以那样做不可以。
父母在孩子的行为逾越规矩时,固然要制止,并告诉孩子这是错的,但是也没必要大发雷霆,甚至责罚孩子。处罚孩子会给孩子这样的信息:个子大的可以打个子小的,侵略是一种手段。
幼儿园里攻击性最强的孩子,有不少是来自以打骂方式管教的家庭。想想自己当孩子时被处罚的经验,相信很少人会认为这是好的。父母如果能够感受孩子的感受,就不会去处罚孩子了。
第二,要了解孩子的特性,与孩子一起互动。
管教孩子要先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和能力范围。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他们发展上的一些共同特性和能力。父母管教孩子,应根据孩子的发展状况和能力范围,去制订适合孩子年龄阶段的要求尺度,不要以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孩子。
例如要求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要求他一有尿意就到指定的地方小便,这样的要求未免过于严厉,很可能带给孩子难以承受的压力。虽然同年龄的孩子有其发展上的共同性,但是同一年龄孩子还是有个别差异的。所以父母不能以别的孩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孩子,而是要先了解自己孩子的特性,然后再根据孩子的特性和孩子互动。
第三,对于孩子行为的要求必须一致。
处理孩子的行为要有原则,父母态度要坚定且一致。有时,孩子会试探父母的要求尺度,例如当孩子第一次爬到电视机前,回头看看你的时候,就要立即将孩子领开,让孩子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当孩子第二次这样做时,父母的做法一定得跟以前一样,否则孩子就会有一些无所适从的感觉。
孩子的记忆力是短暂的,告诫过的行为很可能再犯,父母要有耐心不断提醒孩子,不要以为说过一次、两次,孩子就能牢牢记住。肯定坚决地定出行为的尺度,让孩子接受消化,成为他的行为准则。这需要多年的工夫才能逐步完成,所以父母要有耐心,不要操之过急。
第四,要顾及孩子的自尊心。
管教孩子也要顾及孩子的自尊心,父母处理孩子不当的行为时,最好在没有别人的地方,尤其不要在公共场合。父母尊重孩子,才可能培养出孩子的自尊心。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毫不考虑别人的眼光,孩子会感觉父母不尊重自己,这样很难使孩子培养出自尊心。没有自尊心的孩子,也不会知道要尊重别人。
第五,要明白管教孩子的真正意义。
管教孩子是要让孩子成为独立成熟的个体。有时候父母责骂孩子,甚至处罚孩子,是因为孩子不遵从自己的要求,父母深感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父母要常常检查自己对孩子的要求是否合理,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孩子顺从。
第六,不要禁止孩子对外在世界的探索。
从出生开始,孩子对周围世界充满好奇心,好奇心驱使他们不断地去探索周围的世界,运用感觉器官去认识周围世界,但是他们却常常没有觉察到潜藏的危险。年幼的孩子看到东西,就拿起来敲一敲、打一打,甚至咬一咬。所以家中贵重或危险的物品最好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尽量减少环境中任何可能造成危险后果的因素,以避免孩子受到伤害。但父母不要禁止孩子对外在世界的探索,因为这是他们认识外在世界的方式,但是要经常留意孩子的行为,见到孩子的行为可能导致危险,就立即制止。
第七,以良好对策处理孩子的行为问题。
建立行为的尺度和限制。除了了解孩子的特性,父母还要有良好的对策去处理孩子的行为问题,才能帮助孩子建立行为的尺度和限制。例如,孩子在商场看到玩具就哭闹着要买,有些父母会赶快买来哄孩子,结果孩子以后就以这样的行为作为手段,要挟父母。有些父母则是责打孩子,逼迫孩子放弃购买玩具,这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面对孩子哭闹时的对策:比较好的策略是抱起孩子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先好好地宣泄不愉快的情绪,再告诉孩子这样做是不对的;或者离开孩子的视线范围,孩子看不到父母通常都会立即停止哭闹。
第八,让孩子知道父母是爱他的。
孩子需要父母的关爱,但也需要父母的管教。孩子最害怕的是父母不爱他,管教孩子,处理孩子不当的行为,父母不要以收回自己的爱为要挟,一定要让孩子知道父母仍然爱他。
多给孩子拥抱。年幼的孩子特别需要父母肢体的接触,给予孩子拥抱,让孩子知道父母是爱他的,多和孩子谈话或游戏,让孩子知道父母是关心他的。
爱和管教可以并行不悖。孩子要有爱的滋润才能健康成长,适当的管教行为才利于孩子,爱里要有管教,爱与管教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爱中成长,在适当的管教中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