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们一般都吃得较多,以增加体重并维持孕期营养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不过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研究人员日前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本身就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应该少增加甚至不增加体重。
按照美国国家医学研究院1990年制订并应用至今的指导标准,女性在怀孕期间体重至少应该增加15磅(约合13.6斤),且不设上限。
而圣路易斯大学研究人员在10月刊的美国《产科学与妇科学》杂志上发表研究报告说,严重肥胖的女性在怀孕期间,其体重不仅不能增加,还必须减少,一般肥胖女性的孕期体重增长幅度也应该低于1990年制订的标准。
研究人员总共对密苏里州12万多名肥胖女性的孕期状况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对于这些肥胖女性来说,孕期限制体重增加好处很多,比如不易患孕期高血压,剖宫产的几率较低,新生儿的体重更趋于正常。
这项研究的负责人劳尔·阿塔尔说,该研究证实了一种观点,即肥胖或超重女性在孕期不需要增重或者仅需稍稍增重。不同体重的女性在孕期增重方面应有区别,严重肥胖的孕妇甚至还应该减肥。
阿塔尔认为,美国国家医学研究院于1990年制订的孕期增重标准已经过时,因为“那时肥胖问题远不像现在这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