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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患急性阑尾炎应尽早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2日 13:31  中国医药报 

  孕妇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患者在我国占住院产妇的0.3%~1%,这是一个不低的比例。在这些患者中,20%~40%的孕妇平时就有慢性阑尾炎病史。在整个怀孕期间,孕妇均可能发生急性阑尾炎,但以怀孕前6个月居多。值得特别警惕的是,孕妇患上急性阑尾炎的死亡率高达2%,比普通人高10倍!且胎儿的死亡率也高达20%。

  孕妇患上急性阑尾炎后一般不愿手术,想尽可能保守治疗。但实践证明,此时药物治疗几乎无效,一味追求保守治疗,只会延误手术时机,使情况变得更加危险。此时细菌产生的毒素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导致胎儿中毒,甚至胎儿死亡。感染的阑尾也能刺激子宫引起子宫收缩,造成早产或流产。因此,孕期患上急性阑尾炎原则上应尽早手术。有人担心手术会引起胎儿意外早产。实践证明妊娠不是急性阑尾炎手术的禁忌症,手术也未必一定会引起早产。在孕中晚期,若条件允许,可同时行剖宫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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