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药物如果使用不当,就会损害听觉神经与肾脏功能,严重的还会引起耳聋。其中以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最为突出,称它们为“耳毒性抗生素”。
庆大霉素如果用量过大,疗程太长,可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内耳,干扰其正常的生理功能,影响微循环或损伤听神经末梢。据观察,首当其冲的受损部位是耳前庭,主要表现为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走路摇摆;若毒性涉及耳蜗,则会发生耳鸣、耳聋。此药主要靠肾脏排泄,若肾功能不好,药物难以排出而积蓄中毒,这样肾脏进一步遭受损害,更易导致耳聋。年龄越小,耳中毒的程度越重,而且与用药的总量、给药途径和疗程长短密切相关。静脉滴注引起的毒性反应比肌肉注射要高得多。另外,妇女孕期及临产前如果使用庆大霉素不当,有可能酿成胎儿的肾脏损害和永久性耳聋。成人应用该药发生耳中毒反应者也不少见。
链霉素主要用于治疗结核病。它对听神经、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与庆大霉素相仿。如果发现眩晕与耳鸣应立即停药。
卡那霉素对耳蜗神经与肾功能的损害最为明显。其持续性耳鸣往往是听力下降或耳聋的先兆,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但在有的病人耳鸣与耳聋会同时发生,甚至没有耳鸣直接出现耳聋;若有肾功能损害,则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故患有肾病者忌用,50岁以上的病人慎用。
新霉素对耳蜗神经与肾功能损害的程度,与卡那霉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病人耳部先有闷胀感,继而出现耳鸣和耳聋。过去认为新霉素的口服制剂毒性较小,实则不然,即使局部应用,也有中毒的危险,应当提高警惕。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耳毒性抗生素具有三个隐蔽性特点。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引起的听力损害,首先发生在内耳高频率区(约8000赫兹),使高音听力下降,一般不易被人察觉,待用药数周、数月或停药半年、一年后,毒性扩展至低频率区,病人听话发生困难,也不会意识到与用药有关,这在医学上称为“迟发性耳毒反应”,尤以婴幼儿与老年人中毒反应发生得最快。又如新霉素、卡那霉素等即使停用,它们在体内也已完全分解、排泄,但由药物引起的内耳毛细胞的退化及听神经细胞的变性萎缩,却仍在继续进行,直至听力完全丧失,变为全聋,此称“渐进性耳毒反应”。如一位患皮炎的病人,只注射了半支链霉素,就立即发生了剧烈的眩晕、耳鸣,继而听力迅速下降,出现耳聋等症。医生在追访中发现,这家祖孙三代中竟有17人因注射该药造成顽固性耳聋,有遗传性倾向,此谓“过敏性耳毒反应”。
当今婴幼儿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如滥用耳毒性抗生素而引起聋哑,造成终生残疾,将会影响我国人口素质。据有关资料表明,儿童由于应用这类药物导致聋哑者,竟占整个聋哑儿童人数的一半以上,故必须引以为戒。尤其是新生儿的肾功能尚不健全,一般不主张使用庆大霉素。
尽管如此,我们对耳毒性抗生素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应按病情需要,该用时还得用。但要注意严格掌握适应症,限用于严重细菌感染性疾病或对其他抗生素有抗药性的患者,不宜用于病毒性疾病,也不宜用于肾炎、气管炎、扁桃体炎等症。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或延长间隔时间。幼儿、老人及孕妇应忌用或慎用。用药总量不宜过大,疗程不能太长,要按规定用量使用,有条件时,用药期间应做血药浓度检测。一旦出现眩晕、耳鸣,应立即减量或停用,若需要较长时间用药,应定期做听力及肾功能检查。此外,不要忽视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如庆大霉素与羧苄青霉素合用,可使前者的抗菌效力降低;庆大霉素与速尿、利尿酸、氯喹、氮芥、心得安、保泰松、甲地孕酮等合用,可加剧对内耳及肾脏的毒性反应;若与晕海宁同用,会掩盖耳毒性反应。
其他耳毒性抗生素,如紫霉素、万古霉素、巴龙霉素、春雷霉素、多粘菌素等,也都应遵照以上原则使用。
□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 王怀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