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小儿疾病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用药误区,下面简要介绍抗生素的用药原则。但是,由于小儿病情的多样性及多变性,孩子生病,还是应到医院就诊,由医生根据病情作出诊断并给予相应治疗。
原则一:由医生来判断是否应用抗生素
发热、腹泻是儿童常见的症状,可由多种原因,包括感染性与非感染性所致,而在感染所造成的疾病中,病原菌可能为病毒、细菌、支原体等,对上述症状的原因作具体分析,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前提。
小儿患病应看医生,由医生根据小儿病史、临床表现、流行病学状况,结合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诊断,根据诊断由医生确定是否需用抗生素治疗。通常,在常见病原菌所致感染性疾病中,由细菌、支原体感染造成者需用抗生素,而病毒(儿科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腹泻常见病原菌)感染造成者则不需使用抗生素。切不可孩子得病即用抗生素。
原则二:病原菌不同用药也不同
儿童期易患感染性疾病,但各年龄阶段、不同季节易感的病原菌不同,另外,发病季节及当时流行疾病状况对临床诊断亦有很大作用。通常根据临床诊断,医生可以推断病原菌的种类,或结合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病原学检查),选用有效的抗生素;如对病原菌诊断不明,可选用广谱抗生素。父母为病儿自选抗生素,缺乏针对性,可能造成疗效不佳或无效,并有可能诱发耐药菌的产生,造成后期治疗的困难或耐药菌的传播。
抗生素无高级与低级之分,只有病原菌对药物敏感与不敏感之分,以价格判断药物好坏、高级低级是没有道理的。
原则三:不能盲目同时服用两种以上抗生素
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生素同时使用称为联合用药。同时服用两种以上的抗生素,有可能造成用药无效的后果。通常,有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病原菌不明或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又或者较长期应用抗生素细菌产生耐药性可能者,以及联合用药可使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得以减少时,才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联合用药。一般需用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性疾病仅用一种抗生素即可,多用药多保险的想法是错误的。
原则四:药物剂量由医生来确定
针对病原菌选药后,需从患儿病情、药物在体内代谢特点、给药顺从性等方面考虑,来决定给药剂量及方式。为确保抗生素很好地发挥作用而不对机体产生危害,掌握恰当的抗生素剂量是必须的,在儿童,药物剂量通常是由医生根据诊断、病情、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得出,另外,亦应考虑小儿机体代谢状态,对患有肝、肾疾病的小儿,除应避免应用具有相应毒副作用的药物外,还应仔细考虑用药剂量。认为儿童用药即为简单的成人剂量减半的概念是错误的。
抗生素治疗疗程因疾病种类、病情严重程度、对现有治疗的反应等而异,具体应咨询医生,认为症状消失即为病愈的概念是错误的。
原则五:一般不需预防用药
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目的在于预防1-2种特殊细菌侵入伤口或血液循环而发生感染,部分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不应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原则六:警惕不良反应
应用抗生素应注意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毒性反应及二重感染。过敏反应形式多样,轻者可出现皮疹、药物热、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者哮喘,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毒性反应可见由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庆大霉素等引起的耳聋等。由于抗生素应用后杀灭或抑制了敏感细菌,未被抑制的菌种可大量繁殖,发生菌群紊乱,因而在用药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霉菌、耐药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此种感染可为较轻的局部,如口腔、胃肠道的感染,亦有可能发展为败血症,甚至危及生命。
综上所述,只有以科学的态度应用抗生素,才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避免不良反应及耐药菌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