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避孕药,勿让避孕变不孕

  虽然说避孕套更安全健康,但是如今不少男女为了刺激与方便,更多的是选择服用避孕药来避孕,避孕药又分有紧急避孕药和长效避孕药。“是药三分毒”,女性特别是未生育的年轻女性更要注意避孕药的服用问题。

  一、小心避孕药这些副作用

  1、色素沉着

  服药后少数人前额及面部皮肤发生色素沉着,为雌、孕激素作用的结果,一般停药后多自然恢复。

  2、月经失调

  ①经量减少或闭经。服用短效避孕药后常出现此情况,是由于药物抑制排卵,卵巢分泌雌激素量少,药物内含雌激素量也较少,子宫内膜不能正常生长,内膜薄,故经量减少,甚至停经。

  ②突破性出血。如服药期间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之后。少数人虽未漏服药也能发生阴道出血。

  ③经量增多,经期延长。常发生于服长效口服避孕药者,出血较多时可用止血药,必要时注射丙酸睾酮。若月经量继续增多,连续出血3个月以上,则应停服长效口服避孕药,改服短效药。

  3、类早孕反应

  类早孕反应较常见,约占用药人数的50%。症状多为先重后轻,以后逐渐消失,可能与机体逐渐适应有关。服药初期少数人出现轻度类早孕反应,如恶心、头晕、无力、食欲不振、疲倦、呕吐等。

  4、体重增加

  可能是雌激素引起水钠潴留,孕激素影响合成代谢(孕激素增高会促进蛋白质同化作用),故使部分妇女体重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可口服利尿药或予以低盐饮食,必要时停药。

  二、服用避孕药注意事项

  1、不宜使用避孕药的妇女:患肝炎、肾炎、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糖尿病、血栓性疾病、血液病、严重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月经量过少、恶性肿瘤等病的人不宜使用避孕药。

  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复方避孕药,因为药片中所含的雌激素会抑制乳汁分泌。人工流产后最好来过一次月经之后再使用避

  3、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亲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

  5、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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