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不能“海淘”无中文标签奶粉?

  “紧急!海关的条例变了,奶粉不能直邮了。”“海关新政,4月1日起海淘直邮奶粉无中文标签就地销毁”……近期网络上流传的此类消息是真的吗?@12360海关热线新浪官微新近辟谣:个人携带或邮寄奶粉海关政策没有调整。

  从国外邮寄奶粉入境的政策一直被关注,近期有关政策即将调整的消息也让不少一直“海淘”奶粉的妈妈们慌了神。扬子晚报记者昨天求证后得知,“4月1日起海淘直邮奶粉无中文标签就地销毁”属误传。这条传言的源头来自“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公告》中有一条内容为: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由此可见,4月1日的新规定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要求,而不是海关的新政策。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公告》针对的是以货物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并没有提及个人携带和邮寄入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问题。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自用合理数量内的各种奶粉,不受影响,海关仍按照2010年54号公告和2010年43号公告进行监管。

  南京海关工作人员建议,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每千克,税率为10%,进口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少于2.5千克奶粉的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多于2.5千克则按照净重每千克奶粉征收进口税20元。邮递入境的奶粉一次不能超过5公斤,否则必须按手续报关或进行退运处理。

  扬子晚报记者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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