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宝宝拍写真被灯泡割伤耳朵

2017年05月12日 06:30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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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南京鼓楼法院开庭一起宝宝在影楼拍照被割伤耳朵的案件,主审法官提醒家长,带婴幼儿去影楼拍照,要顾及孩子对灯光、拍摄时长等的承受能力,切勿忽视安全保障。

  张先生的宝宝去年3月份满周岁,为了给宝宝周岁留下纪念,张先生夫妇决定给可爱的宝宝拍套纪念相册。在朋友的介绍下,夫妻俩向影楼交了500元定金,订了一个宝宝三年成长套系,可以拍摄三次。

  在拍摄现场,摄影师将尚不会走路的宝宝放在一个墙角,周围有一个带灯泡的镜子,摄影师让宝宝用手抚着镜子边。惊恐的宝宝在拍摄中不慎摔倒,耳朵被划伤流血。

  慌乱中,张先生夫妇中断拍摄,打车带宝宝去医院,医生为宝宝的耳朵缝了四针。“现在孩子耳朵还是有疤痕的,从去年到现在,孩子伤口还是清晰可见的,可见当时的伤口还是很深的。”张先生认为,拍摄现场中的镜子是直接导致孩子受伤的原因,影楼提供的服务本身是有瑕疵的。张先生夫妇将影楼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宝宝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

  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影楼的过失是造成宝宝受伤的主要原因。

  法院当庭判决影楼承担80%的责任,张先生夫妇承担20%的责任。影楼赔偿张先生夫妇6000余元,已收的500元定金予以退还。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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