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办学校“小升初”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近日举行,全市26所民办初中进行了测评。西安市教育部门要求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据了解,2015年,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完善“市级协调指导,区县组织实施”的组织管理机制,实施区县监督下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严格按审批的学校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按“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与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70%;阶段性评价权重占30%。综合素质评价结论以A、B、C、D形式呈现。阶段性评价内容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价,强化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价,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据介绍,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西安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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