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推出类似规定,并配套了处罚措施。(4月12日《北京青年报》)
玫昆仑: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求骑自行车者必须年满12周岁,并未要求考“驾照”。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要求小学生骑自行车必须考“驾照”,那么,地方政府和学校出台这种规定,于法无据,属于变相的行政许可,处罚措施更是“越权”。
肖华:法律也规定了学校和相关部门为了未成年人安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因此,我们考虑学校这么做应该不应该,首先要看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为了学生安全。既然这么做可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受到学生家长的欢迎,那么就没有不支持的道理。
刘鹏:“准骑证”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如果一个小学生取得了“准骑证”,依然不得不与机动车混行,而且无法享受自行车优先等权力,其出事的可能性,同样非常大。因此,与其要求学生有“准骑证”,不如多从交通管理、从拓宽自行车道等方面多做一些努力,让学生有骑车的安全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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