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眼下又到了各地幼升小报名的时候,家长[微博]们也开始为孩子报名、办手续而忙活。据广州一些市民反映,当地一些小学在接受幼升小报名时要求家长提供计生证明材料,甚至有学校还需要孩子母亲的查环查孕记录。
去年,升学要求提供计生证明,就已引发媒体广泛报道和热议。当时,教育部门还专门下发通知,明令禁止了这种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情况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为何今年这种情形再次出现?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何政府部门的三令五申未能杜绝学校私设捆绑条件的违规行为?
有教师回应称,他们只负责收集计生证明资料,是否提交并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这样的说辞并不能打消家长的疑虑,毕竟没有人敢冒不提供证明材料的风险。退一步讲,既然是可有可无的东西,那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不取消,显然就给人以捆绑的误会。
在此仍有必要重申受教育权,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要求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作出妨碍、侵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行为,以不作为的形式履行义务,以保障受教育者充分行使受教育的权利。因为拥有受教育权意味着儿童有资格接受教育,而这项权利,他人特别是作为保障者的有关部门不得干涉,且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以使儿童能够接受教育。
也就是说,儿童的受教育权不仅不应当与其他限制条件捆绑,行政部门还应想方设法提供保障,它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求家长提供所谓的计生证明,是明显违反这一点的,也体现了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庸政和懒政的情况。根据《义务教育法》:如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进行问责。
于是有人如此猜想,为学童的受教育权设置障碍,是否为了减轻有关部门的财政预算压力,毕竟学籍与财政拨款也有联系。当然,人们并不愿意认为这是因为逃避责任而故意设置门槛,或为了管理上的便利而设置严苛的门槛。因为教育是公共事业,不是特权产物,不应该再由身份歧视、户籍歧视等不平等意识以及利益心态主宰它的运行。因此,任何与受教育权的保障相违背的政策法规,都应一律取消,公众应进行监督并要求有关部门落实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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