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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学前教育试点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9:11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教育部6日公布一批试点地区,浙江省、黑龙江省、河北省、上海市闵行区等地区成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试点。

  据了解,试点地区从4方面开展工作,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闵行区、江苏省部分市县、浙江省部分市、安徽省合肥市、甘肃省部分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市县成为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地区。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云南省成为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试点地区。

  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县、贵州省毕节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点改革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改进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模式。

  江苏省和浙江省则试点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

  ■ 方案

  部分地区公布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教育部同时公布了部分试点地区制定出的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安徽省合肥市,2011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6%,学前一年入园率进一步提高。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每年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2012年底前,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比例达到100%;新建城市小区普遍建有配套幼儿园。新农村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到2015年,基本实现以面向社区招生为主的幼儿园招生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至2012年在灵武市、盐池县、彭阳县先行试点。2015年至2017年,全区所有乡镇建有一所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新建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全区学前三年在园人数共增加约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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