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遭继母虐待2年7次就医

2012年11月28日08:44  新京报 微博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胡晓霞 黄硕)蔡某因与婆婆不和,用继女解气,长期虐待6岁的小美(化名)致其两年内至少7次住院治疗,头部瘢痕累计近10厘米长。

  近日,蔡某因涉嫌虐待罪被诉至朝阳法院。

  受虐女童一次住院65天

  29岁的蔡某,此前嫁给有孩子的陈某为妻,并和公婆一起,租住在朝阳区某小区。

  公诉机关介绍,自2009年5月起,蔡某因与公婆关系不好,为发泄心中不快,开始在小美身上出气。蔡某曾先后多次掐小美的脸、嘴和身体,还用擀面杖殴打、用脚踢踹孩子全身多个部位,最甚时,用开水烫伤孩子双脚,导致小美多次入院治疗。

  小美病历显示,从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小美曾7次先后入住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儿童医院等医院,被分别诊断为骨折、腹部闭合性损伤、眼外伤、胰体断裂、双足热水烫伤肿胀并有大小水泡,头部、面部、颈部、躯干、右上肢烫伤、右手切割伤等。

  医院病历显示,小美曾于2010年10月19日,因头皮血肿、眼外伤、腹部肿物性质待查等原因,就医北京军区总医院,后转至儿童医院,共住院65天。

  另外,在2011年4月16日,小美因左肘外侧稍肿、活动轻度受限,到积水潭医院就医。两周后,再次因为双足热水烫伤,被送至积水潭医院急诊就医。

  继母“控制”女童告发

  6岁女孩短时间内多次出入医院,医护人员发现问题报警,致案发。

  法医鉴定,小美全身多发损伤,遗留头皮瘢痕3处,瘢痕累计长度为9.7厘米;颈部广泛点片状瘢痕;全身多发瘢痕伴色素沉着,其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司法机关查明,蔡某和小美共同生活期间,不让孩子见亲生母亲和爷爷奶奶,并威胁丈夫陈某如果带孩子去见其他亲属,就要离婚,还要跳楼自杀。此外,蔡某也恐吓小美不让其将被殴打的事告诉爸爸,导致小美在和蔡某共同生活期间,无法告诉别人自己被虐待的情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原标题:女童遭继母虐待 两年七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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