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热映,电影中“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引起很多争议,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出面表态澄清,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儿童走失监护人或者家长应第一时间报案。
打拐办:儿童少女失踪,第一时间立案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提出: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北京警方也提示市民,孩子走失立即报案,不要等待。
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 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 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导演陈可辛:对台词的敏感让人很惊讶
“大陆媒体和观众觉得24小时立案制非常不合理,非常官僚,我非常惊讶。全世界几乎都是失踪24小时后才立案的。我从小看的港片、美国片都是失踪24小时之后再找警方,所以我根本不觉得失踪24小时立案是制度的问题。而且我前两天听编剧说,现在大陆已经改了法律,大陆可能是唯一一个失踪不需要24小时就立案的地方。”
我有话说
我有个亲戚的孩子失踪后,第一时间报案,但是警方回复是失踪案需满24小时才能立案,给人急的不行,好在是个误会,孩子回来了。(安徽 苏苏面)
不管什么时间立案,只要孩子失踪了,就赶快报案,找到警方就能心里踏实些。(北京 亮亮的天)
立即立案,真是太让人感动,希望官方说到做到啊,我怎么还听说有48小时才立案的,谁给个正解?(河北 不当屌丝娘)
家长还是要未雨绸缪才好,别等出事了再来考虑怎么办?怎么办?(辽宁 图图的鸡尾酒)
真是不能随便相信电影、电视剧什么的,太不靠谱了,24小时,孩子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你知道吗?(吉林 快乐的鼠王)
呼吁:仍需完善失踪立案程序
向警方报案的“失踪案”未必与“拐卖”真正有关。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碰到,有的“失踪案”警方才开始记录,失踪者就已联系上了或是自己回家了。但官方发出的声音有助于公众更好地向警方提出合法诉求,同时监督警方依法立案。也许一个介于民众报案与警方立案之间的警方初查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法律文本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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