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独自看店被剜双眼 行凶女疑自杀

2015年10月13日09:4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受伤男童卧在病床上接受治疗。家属供图受伤男童卧在病床上接受治疗。家属供图
男童出事前的照片。家属供图男童出事前的照片。家属供图

  10月11日11时许,湖南邵东县皮革城附近发生恶性伤害儿童事件,一名6岁男童身中数刀。昨日上午,邵东县公安局回复新京报记者,男童手指、脸部、生殖器官等处有不同程度刀伤,女疑犯刘某因睡觉被吵,用菜刀、剪刀砍伤男童,已抓捕归案。孩子已经送医。

  女疑犯砍人后又睡了一会儿

  11日晚,有网友发帖称,当天上午,邵东县皮革城附近发生恶性事件,一6岁男童手指被砍断多根,生殖器被砍断,头部、脸部也受伤。微博配图显示,一满脸是血的男孩躺在担架上,手指断了数根。

  昨日上午,邵东县公安局书面回复新京报称:2015年10月11日上午11时许,邵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邵东皮革城发生一起恶性砍伤小孩事件,一名6岁儿童被人砍伤,身中数刀。接警后,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一方面同现场群众一起将受伤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急救(现小孩已脱离生命危险),另一方面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11日下午3时,将疑犯刘某(女)抓捕归案。

  邵东县公安局称,经初步调查,案发上午,刘某在其堂兄的租房里睡觉,邻居小明(受害人,化名)跑到她家中玩耍,她嫌其吵闹,将其轰出房外,没过多久,小明又跑到房内玩耍,刘某气急败坏,拿起室内的菜刀和剪刀,致小明手指、头部、脸部、生殖器官等不同程度受伤,事后,刘某见小明倒下,继续睡觉。睡了一会之后,刘某开始潜逃,当天下午被办案民警在简家陇乡抓捕归案。

  现疑犯刘某(女,1979年12月6日生,邵东县简家陇乡兴隆岭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男童家属称与疑犯不相识

  小明父亲周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描述,孩子目前读幼儿园大班,自己与妻子已离婚,两人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孩子由爷爷奶奶照看。当天小明是在爷爷奶奶工作的小加工厂外面和另外一个小孩一起玩耍,后被这个小孩带往自己的亲戚家,“两人玩得挺好,经常去那边玩。”事发时门被锁了,所以孩子跑不了。另一个小孩并未受伤。

  小明姑姑周女士介绍,事发地(女疑犯堂兄的租房处)就在孩子爷爷奶奶上班的小加工厂对面三楼,相距约50米。

  她说,事发当天刚好是周末,小明不上学,平时奶奶没事的话会专门带他,当时刚好奶奶去忙了一会,不曾想发生此事。

  据小明父亲和姑姑介绍,男童被砍伤后,并不是被嫌疑人送到加工厂门口,而是被另外两个人“把小孩从墙那头递了过来,送到了爷爷打工的厂子门口”。据小孩父亲介绍,这两个人并没有报警。但该案是否存在其他涉案人,未得到邵东警方回应。

  “我们不认识那个女人,小孩的爷爷奶奶也都是老实人,没有什么仇家”,小明亲属对新京报记者说,行凶女子家属曾经告诉他们,该女子有精神分裂症,但此说法也未得到警方证实。

  医院和小明家属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男童还有生殖器等部位没有找到。

  ■ 焦点

  遗失器官已无法接活

  据男童父亲周先生介绍,小明多根手指被砍断,头部有五六处被砍伤,同时小孩阴茎全无,“警方询问疑犯阴茎扔哪儿了,她什么也不说。”周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明已经清醒,但没有力气说话。

  主刀医生、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手显微外科主任唐举玉介绍,由于小明伤势严重,有的手指已经被砍碎,不能够再接,生殖器也被砍断。手术难度相当大,当时已经超过12个小时,有些手指被砍成多节,再加上年龄小血管细,只有将显微镜放到最大倍进行修复手术。目前孩子生命状况稳定,还需观察至少一周。

  唐举玉介绍,正常肢体常温下保存完好的话,10个小时以内接上都没有问题。“目前距离小明被砍伤已经过去30多个小时,就算找到其他部位也接不成活。”

  唐举玉称,小明已经残疾,未来可以做手指和阴茎的再造手术。再造阴茎不会随着身体发育同步发育,“需要等他年龄大些才适合做,但是生理及性功能都会受到影响。”

  唐举玉说,治疗费用具体不好说,但是后续功能康复及以后的再造手术,花费肯定不小。

  周先生称,截至目前医疗费已花去7万余元。

  ■ 追访

  律师:或面临10年以上刑期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该女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说,医生介绍男童已经残疾,“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阴茎完全缺失属于重伤范畴。伤残等级是酌情从重处罚的依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韩骁说,如果该女子存在精神问题,那么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及家属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相关新闻

  吉林男孩独自看店被剜双眼

  一只眼球已被摘除;行凶女子身亡疑服农药自杀

  综合央广网 长春电视台报道 11日,在吉林省榆树市,一名12岁男孩在家中身中数刀,并被剜出双眼。男孩随后被送入当地医院治疗并进行手术,但双眼情况不容乐观,其中右眼眼球已被摘除。据了解,涉嫌行凶的一名50多岁的女子,已于事后疑服农药自杀身亡。

  剜眼后放火 行凶者身亡

  事发当天下午2点,在吉大二院眼科医院CT室,记者见到了受伤的男孩。据了解,男孩姓朱,12岁,家住榆树市新立镇保安村。据孩子描述,早上6点多,父母刚刚下地干活不久,一名50多岁的女子走进小卖店,先是买了一瓶啤酒,随后,又称想再买一支冰淇淋。就在孩子转身时,女子突然用手中的啤酒瓶将孩子砸倒,并将手中的刀刺了过去,将其双眼剜出。

  孩子还告诉家人,虽然自己眼部受伤,看不见,但从声音及之后的气味推断,女子之后又点燃了屋内的液化气罐。

  孩子的父母在地里干活时,发现家里冒起浓烟后,立即赶了回来,发现孩子趴在门外,上衣已被鲜血浸透,而行凶女子也已倒在地上,没了呼吸,身边放着空了的农药瓶。

  经过家人辨认,女子姓王,是附近村民,与自家曾发生过矛盾,但并未向记者透露相关细节。

  已做手术 情况不乐观

  负责治疗的医生表示,孩子右眼球视神经及肌肉全部断裂,已无法恢复,手术中只好对其进行了摘除,而左眼虽未摘除,但情况也十分严峻,术后仍有感染的可能。能否恢复模糊视力,还需进一步观察。

  记者从榆树市新立镇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转交给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赵吉翔 实习生 王丹 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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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男孩 砍人 行凶 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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