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想询问一下预产期的问题。
孕前最后一次例假是1月23日开始的,妊娠反应是从3月下旬有轻微反应,4月份感觉比较严重。
4月4日照B超显示5周+4天,但是我于5月31日照B超显示胎儿为15周。
按例假推算,我的预产期应为10月30日。但与B超显示时间相差20多天。
医生要求6月30日再照一次B超,请问有必要吗,会不会影响胎儿?
B超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孕20周左右再作一次即可,以推动胎儿的孕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