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要去奶奶家。临走前不知在哪儿翻出以前的一件角色扮演衣服,是舅妈在加拿大出差时带回来送的,半袖半身,嫩黄的颜色,小梅花鹿的帽子,还有一个小尾巴,可爱极了。好久没玩了,墩墩吵着要穿,还好是中午,有太阳,那就穿吧。墩墩还须手抄起门后的一个小树枝(从颐和园捡回来的)。就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打份,出了门。
我拿着他的小羽绒服,一路上都在哄着他穿,可墩根本听不进,前后左右的乱跳,嘴里嘟嘟囔囔不知在说些什么,一会儿把棍子当推土机,一会儿又舞起了狮子。眼里已无他,全是想象中的人物和动物,也不顾路人看着他窃笑。俺心下暗喜:看俺儿多可爱啊,这样的时候能有几回呢。
这衣服在奶奶家穿了一会儿就脱了。
晚上和爸爸一起去宜家。墩墩又想起来要穿。他爸很不屑:“象什么样子!”我当然是支持儿子的,虽然有点出洋相,但出不能就这么不给儿子一次想象的机会啊!本来俺儿想象力就差,好不容易想想象了,难道就这么被他爸给剥夺了?俺能甘心吗?于是俺一边向他爸解释一边给儿子拿衣服。好在他爸没再坚持干涉。就这么着墩墩一边逛商场,一边美美地想象着玩着,逛到一半,直到觉得热才脱下来。
后来我也想,在公共场合这么纵容孩子到底应该不应该?衣服完全可以在家里穿,为什么要纵容儿子在外面穿?而且儿子还就喜欢在外面穿,在外面显摆,在家里没人看了,他也就不穿了。这哪里是想象啊,这明明是在臭显摆嘛。
关于这个臭显摆,还有个例子:墩墩前一阵子可迷屠洪刚了,把那几首《中国功夫》、《满江红》什么的天天唱个没完没了,都快成通俗歌手了。出门在外也是要系个红腰带(拿围巾系的),再别把宝剑什么的,俨然一个小大侠模样。可臭美死了。
现在我想明白了,只要有利于孩子智力发展的、只要不影响市容卫生的、只要不妨碍别人的,都不应干涉。等他以后明白了在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他会自己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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