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期的孩子,在心理发展方面具有许多特有的现象,了解这些特有的心理现象,对我们父母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婴幼儿期出现的一些特殊心理现象作分析,以便年轻父母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踢凳子可以“出气”
一天,一个5岁多的小男孩被小凳子绊倒,他很生气,站起来后,怨恨地朝那凳子踢了几脚,由此,他的气也就消了。
分析: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因为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脑子里有一种泛灵论的思想,他们认为周围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有思想感情的活物,凳子也不例外。所以踢几脚凳子,“报仇”以后,幼儿的心理也就恢复了平衡。
教育提示:不要有意无意地利用孩子的泛灵心理,来为其行为的过错推卸责任。比如,孩子不小心被木条绊倒,成人就不应该指使孩子或帮孩子去“打”或“骂”将孩子绊倒的木条。因为这样做等于为孩子推卸责任,这不利于他们责任感的形成。事实上,孩子跌倒不是“木条碍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应受到责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条。
·不是说谎的说谎
一个4岁多的女孩,非常喜欢邻居小朋友的长毛绒娃娃,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妈妈答应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同样的娃娃。可是,第二天她就告诉幼儿园的小朋友: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长毛绒娃娃棗可漂亮了。事实上,她妈妈还没有给她买长毛绒娃娃,因为那时离她的生日还有3个多月。
分析:这是三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一种过程性的心理现象,到孩子六七岁或者更大些时,这种现象就会自然消失。这时候的孩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心理现象,是因为他们能力有限,往往把想象中的事物与现实中的事物混淆,不能清楚地把它们区分开来,因而会把童话故事当成真的,也会把自己臆想的事情、渴望的内容当作真的,并以肯定的形式加以叙述。
教育启示:孩子出现这种“叙述与事实不相符”现象,并不存在“虚荣”和“故意说谎”的成分。因此,我们不能将之视为“不诚实”之类的品德问题,否则,这个“不诚实”的标签将会成为孩子今后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我们要做或者应该做的是:耐心地帮助孩子把事情弄清楚,把现实的东西和愿望中的东西区分开来。
·孩子哭闹的选择性
许多孩子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慈祥的母亲面前常以哭闹来进行“威胁”,进而达到目的;在严肃的父亲面前,却变得十分乖巧,从不敢尝试以哭闹来达到目的。这就是我们常看到的独生子女的一种心理现象:哭闹的选择性。
分析:心理学研究表明,孩子的哭闹的选择性主要是因为孩子从小在不同的人面前哭闹,受到不同的强化所致。比如,孩子从小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母亲面前,只要一哭闹,想要什么,肯定就能得到什么——这是对孩子哭闹任性行为的一种正强化;而在严肃的父亲面前,以哭闹作“威胁”,不但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反而会遭到父亲的责骂甚至有时还挨一顿打——这是对孩子哭闹任性行为的一种负强化。由于大人的不同强化,所以孩子的哭闹任性行为也就有了选择性。
教育启示:当孩子向我们提出要求时,如果他的要求是合理的,他不哭闹,我们也要想办法满足他,不要等到他哭闹后才给予满足,否则就会强化孩子以哭闹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的倾向;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任凭他怎么哭闹,也不能满足他——这方面父母和爷爷奶奶们态度一定要一致且坚持到底,否则也会强化孩子以哭闹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的倾向,给以后的教育带来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