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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逻辑思维外在表现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 10:03  《富母之路》 

  4个月的小信躺在床上哭,妈妈抱起小信,将冲好的牛奶放入孩子口中,小信立刻停止哭闹,大口的吸吮起来……

  我们把小信的这种行为称之为逻辑思维的肢体外在表现形式;

  5岁的小信在外面和小伙伴玩。一段时间后跑回家,满头是汗,推开门对妈妈说:“妈妈,我饿了,有什么吃的吗?” ……

  我们把这种行称之为逻辑思维的语言外在表现形式;

  7岁的小信下午放学回家,立刻打开冰箱取出果汁倒了一杯,一边喝一边对妈妈说:“妈妈,我饿了,先喝杯果汁,还有吃的吗?” ……

  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之为逻辑思维的综合(肢体+语言)表现形式,这是人类社会应用更为广泛的外在行为表现形式。

  载体培育认为

  关键问题:逻辑思维两种基本外在表现方式

  逻辑思维的两种基本外在表现方式:逻辑思维的语言外在表现方式和逻辑思维的肢体外在表现方式。

  

    这两种逻辑思维基本外在表现方式在构成人类社会活动的同时,又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生动性,也就是一个结果行为一定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原因行为,而这个原因行为又是另一个原因行为的结果行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往而不止,循而不休的。

  我们将通过以下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8岁凯文在一次数学考试时抄袭。

  考试时抄袭是“结果行为”

  凯文不愿意得很低的分是“原因行为”又是“结果行为”;

  得很低的分使凯文的“自尊心”和“自强心”无法忍受或者害怕父母伤心/责骂是原因行为。

  人类逻辑思维的肢体外在表现方式是与生俱来的。这种肢体外在表现方式最初可能表现为各种为了生存需要而呈现的本能的条件反射,例如:“抓握”、“吸吮”、“哭”等等,而随着一天天的长大,信息的积累量因勤奋的采集而不断增加后,孩子们开始尝试着用更为具体的、细致的肢体行为来进行表达了。

  “吐奶”;

  扔手里可能拿到的一切东西;

  撕扯妈妈的头发和一切有可能撕碎的东西;

  吸吮手指;

  晚上突然哭闹/惊厥;

  舔食嘴边可以触碰到的一切东西;

  把手可以触碰到的东西放进自己的小嘴巴里

  ……

  而这种肢体表达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呢?

  载体培育认为

  关键问题:孩子与成人逻辑思维的本质目的不同

  成年人所有的外在表现都具有目的性;而在逻辑思维创建期和丰富成长初期的孩子所有的外在表现都是为了编织逻辑思维而进行的信息采集积累。

  孩子的任何行为都是为了积极的成长而做准备

  也就是说,逻辑思维创建期和丰富成长初期的孩子与我们成人行为在外在表现的目的性上是有本质差异的。

  那些看上去让父母无法忍受的“不良”行为,其本质是我们的孩子在积极的去尝试、去复制、去抓取一切可能的信息,为成长做准备。因此,一个生命的开始一定是积极的、竭力的、不停歇的向前、向前、再向前的奔跑!所以父母不要抱怨孩子们不听话,为什么吃的饱饱的还要哭?为什么要把这么漂亮的书撕破?为什么非要吃手指头?为什么要把奶瓶扔掉?……问题在于陪伴孩子的父母是否理解和认识到这个小东西的潜在能量。因此我们要认识和理解到,表现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种逻辑思维外在表现方式都是孩子积极实现编织逻辑思维、不断采集积累信息的过程,是孩子成长的需要。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会正确地面对和解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一些不可避免的“偏差”,才能积极有效的帮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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