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空虚,思想枯竭,志趣低下,愚昧无知等,绝不会焕发和孕育出真正的爱。
——苏霍姆林斯基
假如我们把体罚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历史传统,或是归结到家庭文化的专制上时,无疑意味着我们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对于习惯于体罚的家庭来说,历史上的传统只是其实行体罚的借口,而所谓的专制,也只是一系列因素结合起来,最终造成的外在表征而已。
事实上,举凡习惯于用体罚手段来教育孩子的家长,无一不拥有以下三大特征,而正是在这三大特征的综合作用之下,才使得我们的家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简单、粗暴、野蛮的特点。
所谓的三大特征,集中体现在懒、贪、蒙昧三大方面。
首先,大凡习惯于体罚的家长,无一不是懒惰的代表。
对于这一点,许多家长一定会感到愤愤难平,认为自己每天辛勤工作,用以换取家庭生活必要的开支,同时,在回到家之后,又要操持家庭生活中的琐碎杂务,这其中的辛苦,都不是外人所能够理解的。因此将“懒”的帽子扣在万千家长头上,无疑意味着对家长的莫大冤枉。
然而,当家长抛出这样的观点时,就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首先,家长辛勤工作,赚取物质财富,本身就属于应尽之责。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而言,都有辛勤劳动的责任,而藉此获得的收入,则是社会对于个人付出的回报,将这一点看成功绩,无疑具有贪功之嫌。
其次,就操持家务这一点来说,更是一个家庭成员应当完成的职责。即便是在自然界的动物家庭中,成年动物也同样要完成哺育幼兽的任务,抚养孩子成长,同样是家长必须尽到的责任。更何况,对于家庭生活而言,即便没有孩子的存在,也不可能避开这些琐碎杂务。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懒”,指的乃是在家庭教育中,出现家长心理层面上的怠惰现象。
众所周知,教育孩子是一项非常复杂、需要耗费极大精力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企图少付出精力的行为,都可以视为心理上的怠惰。
对于家长来说,体罚是最简单的形式,甚至于不必亲自动手,就可以在孩子身上发生作用,基于心理上的这种怠惰,使得我们的家长越来越热衷于使用暴力,而不是心平气和的说服教育,更不是长期的关注、关心与关爱。
三大特征的第二点是“贪”,在于我们的家长往往过于贪功好利,换句话说,这一特征也可以称之为“急”。
我们在前面说过,教育孩子需要支付极大的精力、时间与财富,举凡想要通过一两次体罚,就使孩子建立起良好习惯的家长,无不犯了“贪功好利”的毛病。其结果往往形同于拔苗助长,非但起不到作用,反而恶化了情况。
三大特征的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许多家长的蒙昧。
我们知道,教育孩子的过程,是一个伴随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家长同样要经历一次心灵上的历练,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我们的家长同样要完成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唯此,才能在观念与知识上跟得孩子成长的步伐。
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许多家庭中,家长们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随后便是四处应酬;在许多家庭中,我们看不到一架书柜与书桌,有的只是麻将桌和数不清的饭局、酒局。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我们的家长完全停止了自我教育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自己封闭在新世界之外,既不可能了解任何新知识,也不可能了解任何新技能,由此造成的认知不全,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代沟的最重要原因。
由于这种认知上的欠缺,使得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总是无法与新观念取得契合。而当这种落伍与脱节被赋予权威性的时候,一个所谓“不听话”的孩子就此诞生了,对其进行体罚,也就成为了家长们疏导忧患的手段。
为此,我们不妨走出理论分析的层面,用一个时下最鲜活的案例,来进一步证明这三大特征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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