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孩子说嫌恶别人的话
在地铁,孩子皱着眉头对爸爸说:“那个人的脸真奇怪,又脏又难看。”
难看死了!
喔!……
“对,就是。”孩子对他人表示嫌恶的时候,爸爸认为正常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爸爸看来一点也不奇怪。”这不是爸爸的真心话,而是对孩子说谎,孩子很难接受爸爸的话。
“嘘! 小声点,那个人听见了。”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是,如果那个人听不见,这样说也无所谓,因此这不是一个好的对策。
“对别人这样说是不对的,就算你真的这样想,也会让别人听了心情不好,只在心里想好了,不要说出来。”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心中难免会产生种种的嫌恶感,这也是正常的,但是在他人面前直接表露出这种嫌恶是没有礼貌的。虽然接纳一个人会产生嫌恶感的事实,但是有必要警戒孩子不要在公共场合表现出这种嫌恶感。
如果孩子说话的声音很大,其他人能听得见的话,这时候爸爸不要惊慌失措,最好是替孩子向他人道歉,并且要指责孩子。此后,在只有父子两人的场合,要如此对孩子说:“小强, 即使你有这样的感觉,也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一个人长得怎样并不重要,心灵美是最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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