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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之爱的错误观念

http://www.sina.com.cn    《光有爱还不够》 

  过分突出爱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因为这种做法伴随有一些错误观念。的确,如果认真研究一下实际生活中人们关于孩子的言行,我们就会发现,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人觉得,这种不断被援引的爱在“集体思考缺失”中具有两个主要特征。

  爱是永恒存在的

  第一个特征就是,爱永远存在于父母与孩子之间。虽然人们从没有这么明确地表达过,但这一点实际支撑着所有的论说,而且不仅存在于我们习惯所称的普通大众中。比如,尤其在虐待案例中,当我们听法官、社会工作者甚至治疗专家(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或精神病学专家)谈及把从家里领出来的孩子送回家的可能性时,就会发现,这些专家可能会认为父母太爱孩子或者会承认父母给孩子的爱还不够(例如比给他某位兄弟姐妹的爱要少),但他们几乎不接受父母会根本不爱孩子这种说法。除了几例被认为是不正常或凶恶的父母、由此构成与爱之规律相反的个案之外,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是匪夷所闻的。

  所有正常的父母都被认为是爱孩子的,反过来孩子也爱他们。

  事实上,好像所有的人都不假思索地深信孩子一出生父母就会对他产生爱,深信爱是发自父母内心的,就像母性动物本能地舔抚刚产下的幼崽一样。

  这种将人的欲望几乎视同于哺乳动物本能的观点并不让人产生质疑。

  爱总是有益的

  此外,作为爱过分突出化的第二种特征,人们似乎相信,这种被认为永远存在的爱对孩子总是有益的,就像母乳对孩子永远有益一样。

  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因为人们极少质问父母之爱的性质: 爱?就是……爱。这样的说辞水平也就相当于一首廉价歌曲里被人翻来覆去唱的几句词。似乎相比其他方面,在这一方面质问人的感情尤其不当。

  对父母之爱质的考量存在以下两种做法: 

  1.丝毫不加以考量。比如我们惊讶地看到,面对一些有严重偏差并由此证明父母与孩子关系存在问题的家庭,这么多专家都没能提出一个再明显不过的问题,即:“他们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一定的(或者可能吧……)。但是他们是如何爱孩子的呢?”而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对父母与孩子关系的性质进行良性思考。

  2.用一种往往仍属于道德判断范畴的方式进行考量。人们会说父母爱孩子的方式不当,然而这种批评并不能让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对孩子的爱不当,按照一般的理解,就是过分溺爱(这就重新回到了量的标准),或者是爱的方式有悖道德,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对事情一味地予以谴责而不加以研究。而这种谴责会产生一些自相矛盾的结果,因为谴责会带来排斥,从而使人们将那些以不当方式爱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如乱伦的父亲)划入坏父母之列,使他(她)和上文提到的不爱孩子的父母一样变成一种能够反证爱之规律的例外。根据爱之规律,父母之爱(或人们所认为的父母之爱)从整体上和本质上来说必然对孩子有益。

  被精神分析实践所推翻的错误观念

  对儿童及其父母逐年累月的精神分析实践表明,上述两种观念,即认为“爱是永恒存在”以及“爱总是有益”的观念是错误的。

  爱不是永恒存在的

  父母与孩子之间,爱不是永恒存在的。有些父母无法爱自己的孩子,并且与人们想让我们相信的相反,他们并非因此就是天生缺乏某种基本器官的恶魔。其实,在人类中,父母之爱不是自然产生的。父母对子女的关系并不像动物那样是由本能编排好的,而是一个言语与欲望问题,而这种欲望可能因个人经历而被阻断。

  比如某些父母没有能力爱孩子,因为他们无法给予孩子他们自己都没有得到过的东西。要给予孩子爱,就要求父母本身有爱。这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有可能: 他们在童年时期享受过自己父母给予的爱;如果没有的话,也能在今后的个人生活历程中意识到这种缺失。缺失感终究代替不了已缺失的爱,但它能让当事人勾勒出缺失之处的轮廓,让他能够在内心最深处圈出自己未曾得到的爱的位置,并由此把这个空位变成模具来制造给孩子的爱:“因为经历过被剥夺爱的痛苦,我懂得父母之爱对孩子的意义。这种爱,我会给你,我会给你别人未曾给过我的东西。”

  不幸的是,那些在童年时没有享受过父母爱的成年人,并非所有人都能意识到自己过去生活中存在的缺失。确实,只有在小时候曾就自己的“生存情感状况”与其他孩子进行过比较并意识到自己的特殊,他们才会产生这种意识(“我很清楚,我的伙伴儿伊夫与他父母的关系和我家完全不一样”)。而且,这种意识的产生意味着巨大的痛苦。不经历痛苦就不能发现自身存在的“缺失”……因此,每个人都试图,至少是无意识地试图避免产生这种意识,试图从脑海中抹去对空白和缺失的记忆,忘却自己未曾愈合的伤口。

  一些人做到了这一点。

  因为他们能够做到自欺欺人地生活。关于自己的童年,他们向别人讲述的(更是讲给自己听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其中所有严重的痛苦都被删去了:“我的童年?……哦,没什么可说的……和大家的一样……”

  或者因为他们坚持用一种纯理智的眼光来看待这种事。他们心里很清楚,但不再有任何感觉了:“我很清楚我的父母不爱我,但那又怎样……我也就这样过来了!”对于这部分人,精神分析治疗有时会让他们感到惊讶,因为这种治疗能在他们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揭开被掩去的伤疤,让他们流出自己本以为干枯的眼泪:“这太可怕了,我不知道这件事过去曾让我感到如此痛苦!……”

  其他一些成年人尚未意识到自己过去生活中曾有过的缺失,因为这种缺失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当事人已丝毫不能进行必要的回顾来意识到它的存在。他们的世界如此缺乏有人情味的人际关系,如此不近人情,以至于他们的词典中严格来讲根本没有“缺失”这个词。为了生存,他们很早就必须“适应”环境,并且这种适应总是以某种内心世界的毁灭为代价,而他们却往往对此毫无觉察。他们的生命就像有些植物,虽然没有生长必需的水分与土壤,却成功地进行变异而存活下来。他们身上被阻断了人性的发展,结果他们变得像石头一样,石头是不会爱的。这些成年人主观上感受不到痛苦,因为他们为了避免死亡或堕入疯狂,已经过早自我麻醉了。他们这种没有人情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没有丝毫不正常,因为他们不知道还存在别的生活方式。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分享这种生活方式,而丝毫意识不到它可能带来的毁灭。

  然而有些父母有一天会在接受心理治疗时意识到这一点。比如一位刚生下第二个孩子的母亲,她接受心理治疗已经好几年了,但此时才哭着说:“太可怕了。我居然今天才意识到。我对第一个孩子是那么无情。当然我从来没有打过他,我也总会尽心尽责地照顾他、抚养他。但是我不和他说话,在他面前,我没有任何感受。我脑中只有一个想法: 他应该得到良好的教养(爱干净,不任性等)。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的感受,更没有想过他会有感受。我就像一块石头一样,我总以为这是正常的,因为我的母亲也是这样对我的。她是实用型的。实用型的,仅此而已。”

  爱并不总是有益的

  同样,即使存在爱,爱也并不总是有益的。因为爱的性质很复杂,并同样取决于父母自身的生活经历。

  在听某些父母的讲述时,我们有时会对法语不能像其他语言一样让人能区分某些细微的语义而感到遗憾。法语中其实没有一个词可以区分我们对人的感情和我们从物品中获得的满足之情: 我们爱妻子(或者孩子)与爱巧克力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使用的都是同一个词。而且当我们面对前来求诊的某些父母时,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一点,因为即使他们爱孩子,也只能是像爱一件物品那样爱他,和他的关系不是爱,而是占有。特别是当孩子是他们感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唯一物品时,这种心理尤为强烈。从这时起,因为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孩子行使他们在生活中其他地方得不到的权力,他们的所作所为似乎是在言之凿凿地说:“这件东西(指孩子),它至少是属于我的,我想拿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别人休想把它从我手里夺走!”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一些人带着绝望,而另外一些人则满心欢喜。

  还有一些父母对孩子的爱只是一种色情的、肉欲的爱,因为这是他们所了解的爱的唯一形式。究其原因,要么是小时候他们所受的爱就是这种性质,要么是他们与父母曾经历的感情沙漠使他们只有在成人性生活中才勉强体会到一丝温情。

  我们还可以举出“爱”这个词在用于儿童时所包含的无数个错误。无论是谁,只要听一下一些家庭的故事,愿意了解这些家庭内部所发生的一切,他都会马上意识到,人们对父母与孩子关系通常所做的天使般、田园般的描绘,其实与事实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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