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掉进邻家厕所溺亡 家人诉至法院讨说法

2016年03月18日18:13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收藏本文     

  3岁女童掉进了乡邻家厕所坑里死亡,家人前去理论,双方引发纠纷。3月11日,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崇凝法庭化解了这起发生在乡邻之间的生命权纠纷案。

  外婆热饭的工夫 3岁外孙女不见了踪影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王某平时在外打工,将3岁多的女儿托付给孩子外婆杨某照看。

  2015年10月4日下午,外婆杨某在家热饭,时不时能听到3岁外孙女在门口戏耍的声音。然而,等饭热好后,杨某怎么也找不见外孙女。焦急的杨某发动乡邻四处寻找,最终发现孩子掉到了相隔几户之远的李某家后墙村道旁的厕所坑里,3岁女童被打捞上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痛的杨某及家人找到李某家理论,双方遂起纠纷。后经村镇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女童父亲王某将村民李某诉至法院。

  常检查厕所坑盖板 别让小孩离开大人视线

  案件受理后,崇凝法庭及时与村组沟通协调,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调查,多次深入原被告所在地从不同角度释法明理。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原告承认事发时情绪比较激动,与被告发生了激烈冲突,但被告在事后一直未主动解决问题,原告认为被告态度有问题。被告解释称,事发后未能及时到原告家中,是因为原告及家人情绪比较激动,担心到其家中引起更大的冲突,使误解越来越深。

  然而,在该案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前期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庭审后,合议庭又组织多次调解,最终打开原告的心结,此时被告也在劝解下登门道歉,消除了双方误解,并对原告作出一次性经济补偿,以示歉意。

  矛盾化解后,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法官及时对周边乡镇进行通报,要求各乡镇各村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议村民对自家厕所坑盖板定期检查,并标示明显警示标志,尽到安全义务,提醒大人尽到自己监护义务,不要让较小的孩子离开视线,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华商报记者王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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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女童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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