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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里的独子,有两个姐姐三个妹妹。由于没有兄弟,所以小时候我就跟着两个姐姐玩。尽管有姐姐带着我,但我仍然羡慕有兄弟的家庭。现在我的儿子也是独子,他的同龄人大多都有兄弟姐妹。因此作为父亲,我非常明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如做孩子的玩伴、朋友。
孩子很小的时候,我就常常给他讲述我自己的人生经历:我于1967年加入步行大串联的行列,从九江经过南昌、长沙到达韶山,最后由于三令五申禁止串联,又只身来到广州。返校后我被造反派追杀,在当地百姓的保护下,乘船逃至九江市,在亲戚家避过了风头。1968年我被下放山区,一个人在野兽出没的地方翻山越岭。1976年寒假恰逢大雪封山,交通中断,我就背着1岁的孩子,步行二十多里路从学校赶到火车站,回到南昌看望我的父母亲。回想起来,也许就是我的这些生活经历,在儿子心中勾画出了一个男子汉的形象,让他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也选择了坚强。
后来调到县中学教书时,春天,我经常与儿子一起放风筝;夏天我们一起去钓鱼;秋天我们一道郊游;冬天,我们一道滚雪球、堆雪人、拍雪景照。寒假回到南昌祖父家过年,我就带着儿子和几个小外甥们一起放烟花、冲天炮。
孩子最开心的是跟着我钓鱼去。学校地处郊区,附近水塘、小渠很多,我经常带着儿子光顾这里,我们常常坐在河坝旁边的草地上,一边垂钓,一边享受自然风光,有时还会下河捕捉小鱼小虾。利用钓鱼的机会,我开始教儿子:怎样制作诱饵?怎样养殖蚯蚓?怎样判断有没有鱼?怎样利用天时、地利条件?怎样从浮萍的震动方式判断鱼的种类?我们一起用小米、大米和白酒制作诱饵;一块儿搬来木箱,挖来泥土,用水果皮在箱内养殖红蚯蚓。我们的战利品养在一个以前用来洗澡的红色的塑料大脚盆中。有了鱼,孩子的宝贝“鲁鲁”就不会闹粮荒了。可是“鲁鲁”经常趁我们不在时偷鱼吃,当老爸的我心疼自己的“战利品”,有时会粗暴对待“鲁鲁”。孩子总是请求老爸“脚下留情”!现在回想起来,老爸我既后悔又惭愧!
孩子十岁时,我们调到了省城一所农业大学工作。初去农大时,我们住筒子楼,有一条约二十米长、两米宽的走廊。孩子喜欢在这里打弹子,我就陪他打,打弹子可是我的强项,一、两米之内十发可以达到九中,常常乐得孩子哈哈大笑。在学校的操场上,我又教儿子骑自行车。开始我在后面扶着,由于初学不够放松,车经常往一边倾斜,累得我满头大汗。孩子的小伙伴很多,见状主动过来接替我。也许孩子之间更加容易沟通,孩子放松了,自行车也就不倾斜了。很快孩子就能够轻松自如地骑车了。
1989年儿子初中毕业,我们全家随学校去厦门旅游。厦门大学侧门就是大海,这里有鸦片战争时抗击英国侵略军的著名炮台。可能是对历史的兴趣,孩子不停地抚摸着那长长的炮筒。我们拍下了有纪念意义的这一刻,那时的他只有十三、四岁,在照片中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
为了增长知识,陶冶性情,我们还给儿子购买了两本集邮册并且与孩子一道集邮。一次去厦门,孩子在邮局门口见到一套非常漂亮的邮票,标价为35元。尽管他一再要求,但苦于囊中羞涩,我最终还是没有给他买下来,这使他万分扫兴。这件事我至今想起来还有一丝悔意。
我从小就贪玩,小学爱踢足球;中学爱上了乒乓球;大学热衷于篮、排球。我的父亲大学里是武汉大学三大球队队员,篮球队队长;母亲在南昌二中校运会上常常获奖。孩子的外公、舅舅们都是足球迷。也许耳濡目染吧,孩子高中时迷上了足球,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高中时,每周六下午放学后,他都要与同学踢场球。大学里,他的评球文章还在清华大学校报上发表。2000年8月,他作为嘉宾,做客当时的上海有线电视台,对全国足球甲A联赛发表评论。2001年他被《南方体育》报社聘为驻巴黎记者。
作为朋友、玩伴,我还是孩子羽毛球、游泳的启蒙老师。孩子初中时对羽毛球发生了兴趣。到了高中,羽毛球技术也有了一定的功底。爱好体育运动的祖母退休在家,每逢星期天,两人在宿舍前的空地上,一个血气方刚,一个宝刀未老,只见羽毛球在空中飞舞。待祖孙二人大汗淋漓,方才鸣金收兵。
孩子妈妈经常向他灌输:“女子嫁什么样的男人,必须先看看他的父亲是怎样的人。”作为父亲,我时时刻刻都努力地作好孩子的榜样。儿子长大后告诉我们:“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爸爸起了很大的作用。”
反思: 在一个家庭中,如果说母亲更多地代表人的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父亲则更多地代表了人的社会属性。在孩子的社会化方面,父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德国哲学家弗罗姆曾经说过:“父亲是孩子的导师之一,他指给孩子通向世界之路。”对于男孩子来说,父亲是他成为一个男子汉的“模特”,而玩耍,尤其是体育运动是通往男子汉的桥梁。看见如今的大男子汉,我感到欣慰!作家王蒙曾经调侃:“母爱是与生俱来的,父爱则是后天培养的。”在与儿子的游戏、玩耍中,我的爱心也在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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