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人的眼中,孩子是一个生命个体,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任何人都无权违背孩子的意愿、抹杀孩子的个性。所以,家长从孩子降生那天起,便对孩子十分尊重。孩子在家,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连穿衣戴帽这类小事,父母都要“咨询”孩子。家长发现孩子的某些行为“违规”了,可以向孩子提出建议,或者提醒他;但绝不可以粗暴地干涉或强制孩子的意志,甚至有时有意让他(她)去做错事,当孩子“闯祸”后,家长再告诉孩子正确的方法。这样做的目的,既体现了对孩子的尊重,又让孩子牢记一生!瑞典家长称此教育方法为“疼痛教育法”——只有让孩子知道了“疼痛”,下次他(她)才不会再去接触“疼痛”!
瑞典父母在同孩子说话时,会蹲下身来,与孩子在个头上“保持一致”,意在告诉孩子:咱们是平等的。家长和孩子讲话时,大多是“如果你能那样做,我和妈妈将感到十分高兴”、“你能这样做,我们感到非常的欣慰!”让孩子在父母指引的“大框”下自由选择正确的做法。在餐桌上,孩子更有绝对的“自主”。家长不会厉声呵斥或“逼餐”,家长只有“解释权”——某道菜含有哪些营养,吃后对身体有哪些好处,让孩子自己去选择吃或者拒吃。
瑞典人尊重孩子的最突出表现是:从不在人前教子。瑞典人认为,孩子也有自尊心,也有“面子”,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孩子的自尊,保护孩子的“面子”。这对培养他们的自信是一种捷径和重要途径。
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普兰顿学校的校园内,镌刻着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约翰?洛克的一句名言:“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父母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使他们无地自容,他们越觉得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打击,维护自己名誉的心思也就越淡薄。”——这,大概就是瑞典人“尊重教育”的“理论根由”吧! 钱国宏